公司不交社保,私下给员工补钱,真的能两全其美吗?
面试时公司说,“社保我们不交,但每个月多给你发一千块,你到手更多,我们也省事,双赢!”听上去好像挺合理?但仔细一想,这根本不是“省事”,而是“埋雷”,很多企业和员工都觉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却不知道这种行为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和人生代价。
为什么说“私下补钱”本质是“赤裸裸的违法”?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点: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具有协商排除的余地,也就是说,即使你和公司白纸黑字签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者《现金补偿协议》,这类协议也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属于无效合同。
那问题来了,既然无效,会发生什么?
损失远不止“少交社保”那么简单:
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大保障瞬间“清零”
公司不给你交社保,意味着未来退休金可能缩水、生病无法报销、失业没补助金、生孩子没有生育津贴,更可怕的是——万一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的缺席可能让你自己承担天价医疗费,公司补的那几百几千块,根本cover不住这些风险。买房、落户、孩子上学——人生大事统统受影响
在很多大城市,社保缴纳记录是购房、落户、子女入学的重要门槛,一旦断缴,这些资格可能就此丧失。你以为拿到的是“现金实惠”,其实丢掉的是“未来可能性”。公司随时翻脸不认人,你维权反而被动
有些企业嘴上说“私下补钱”,可真到了发生纠纷或者税务稽查时,他们很可能不认账,而你由于没有社保记录,劳动监察部门也很难认定你的实际用工关系,维权成本大幅提高。
对公司而言,你以为省了小钱?后果更严重!
除了必须补缴欠款外,还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欠缴数额1-3倍),甚至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影响企业信用和招投标资格,严重者,责任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建议参考:如果你正面临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
如果你是在职员工:
不要接受“现金补偿”方案,明确向公司表示必须依法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同时注意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聊天记录等证据。如果你是求职者:
遇到不缴社保却承诺加钱的公司,建议谨慎选择。一家从一开始就不遵守法律的公司,很难相信它会保障员工的其他权益。如果公司已经这样操作了一段时间: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即使过往协议写着“自愿放弃”,你也可以依法主张无效,要求企业补缴,只不过个人需承担个人部分费用,但长远看非常值得。
附:相关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放弃社保”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视为无效。
“私下补钱代替交社保”表面上看似各取所需,实则是双方在法律红线边缘试探的危险行为,对企业而言,这是短视且违法的操作;则是用眼前的微小利益交换未来的重大保障,绝不划算,真正的“双赢”,一定是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别等到风险爆发才后悔莫及——社保是你劳动尊严的底线,也是你人生安全的护城河。
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来不是为了限制你,而是为了保护你。
公司不交社保,私下给员工补钱,真的能两全其美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