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律师教你3招维权!
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入职新单位、办理社保转移的重要凭证,但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出于各种原因拒绝开具,甚至故意刁难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什么单位必须开具离职证明?...
单位不出具辞职证明,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出具;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部门责令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为离职员工出具辞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当遇到单位不出具辞职证明的情况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劳动者要明确指出单位有出具证明的法定义务,并且说明该证明对自己再就业等方面的重要性。通过沟通,大多数情况下单位会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及时出具。
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不出具证明的行为,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已经离职的事实。
若单位不出具辞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入职新单位而遭受经济损失,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如新单位的录用通知、因无法入职而损失的工资收入证明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单位赔偿。
劳动者还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相对快速、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要清晰地陈述事实和诉求,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解析: 单位不出具辞职证明,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依法出具;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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