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辞职证明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 若单位不给辞职证明,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与单位友好协商。很多时候单位不给辞职证明可能是因为工作交接未完成、存在...
若单位不给辞职证明,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若因单位未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维权。
当劳动者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以平和的态度向单位说明自己需要辞职证明的用途和重要性,提醒单位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很多时候,单位可能是由于疏忽或流程问题未能及时出具,通过沟通可能会顺利解决问题。
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当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一般来说,劳动行政部门会向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出具辞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比如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无法领取失业金等,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劳动者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损害的存在以及与单位未出具证明之间的因果关系。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常见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好与工作和离职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解析: 若单位不给辞职证明,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索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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