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什么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法律解析: 事业单位招聘中,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适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旨在实现...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保障招聘公平公正。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应聘人员违规处理:对于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如在考试过程中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而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于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违规处理: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有未按规定权限和程序核准(备案)招聘方案,擅自组织公开招聘等违规行为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工作人员违规处理:工作人员有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等违规行为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出台,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违规处理依据,有力地保障了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维护了广大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法律解析: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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