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赔偿金什么时候发
解雇赔偿金一般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发放。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雇金也属于劳动者应得的款项范畴,通常要遵循这一规定及时支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就赔偿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了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例如,双方在解除协议中明确约定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就需遵照执行。
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来主张赔偿金,当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支付赔偿金。比如仲裁裁决要求用人单位在裁决书生效后的10日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就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时间支付解雇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