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转档案缴纳社保算应届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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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未转档案缴纳社保是否算应届生,需要分情况判断。一般来说,如果是在毕业当年且符合学校应届生派遣规定,即使缴纳了社保,档案也未转出,仍可能认定为应届生;但如果毕业超过一定期限,缴纳社保通常意味着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能就不再被认定为应届生。

应届生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二是在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对于当年毕业的学生,只要在毕业时间范围内,即便缴纳了社保且档案未转出,理论上仍属于应届生。因为应届生身份的核心认定依据是毕业年份,在毕业的这一年,学生自然具备应届生身份。例如,小张是2024年6月毕业的大学生,他在2024年3月到一家公司实习并缴纳了社保,档案还留在学校,在2024年一整年里,小张都属于应届毕业生。

择业期内的应届毕业生: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在这个期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但如果在择业期内缴纳了社保,通常会被认为已经落实了工作单位。因为社保缴纳意味着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再符合择业期内应届生的定义。比如,小李2022年7月毕业,在2023年5月找到工作并开始缴纳社保,此时小李就很难再被认定为择业期内的应届生了。不过,不同单位对于应届生身份的界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单位可能更看重档案状态等因素,所以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要求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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