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备案怎么办

普法百科1秒前1
法律解析:

用工合同备案通常需用人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办理,部分地区也支持网上备案。办理时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用工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监管的一项措施,以下为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点。

准备材料: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劳动用工备案综合表》,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中约定采用“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需携带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的实行特殊工时的批复复印件。同时,首次备案的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材料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可提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选择备案方式:目前主要有现场备案和网上备案两种方式。选择现场备案的,用人单位需前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备案机构,通常是劳动就业管理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窗口。在现场领取《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等表格,如实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等内容。而有些地区提供了网上备案的服务,用人单位可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注册登录后,按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提交审核:将填写好的表格和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备案机构。备案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等。对于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如存在问题,会通知用人单位进行补充或修改。

完成备案:审核通过后,备案机构会在相关表格上加盖备案章,并留存一份备案材料。用人单位可领取已备案的材料,作为用工合同备案完成的凭证。备案完成后,劳动保障部门会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档案。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第二条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目标任务是,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到2008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都要建立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并依托金保工程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实现国家、省、市三级劳动用工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基本建立全国劳动用工信息基础数据库。

分享举报
解除合同通知书该怎么写
« 上一篇2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