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交社保违反哪条?资深律师,这4条法律红线碰不得!
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一个很多打工人都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公司不交社保,到底违不违法?违的又是哪条法?别急,作为处理过不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我用大白话给你捋清楚。
首先明确一点: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绝对是违法的,这不是什么“公司福利”,而是法律强制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你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这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那具体违反的是哪些法条呢?最主要的有这四个: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及时办理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第四,地方性条例和行政执法细则,比如很多省市出台的社保征缴规定,也会明确罚则和执行细节。
你发现没有?从国家大法到具体实施条例,层层递进都在约束企业必须交社保,有些老板可能会忽悠员工说“不交社保到手工资更多”,这其实是坑了你——社保断缴直接影响你未来的养老金、医保报销、生育津贴甚至购房购车资格,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对你未来生活的保障。
以案说法|公司耍小聪明,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去年代理过一个案子,小李在一家科技公司做了三年,公司一直用“现金补贴”代替交社保,结果小李生病住院花了五万多,医保一分钱报不了,他找公司协商,公司却说“当初是你同意拿补贴的”。
后来我们帮小李申请劳动仲裁,结果毫无悬念:公司不仅要为小李补缴三年全部社保,还额外支付了两万多的医疗赔偿金,外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本来想“省点钱”,最后反而多赔了一笔,还被列入社保失信名单,真是得不偿失。
这个案子中最关键的一点是:劳动者“同意”不交社保,并不代表公司能免责,依法缴纳社保是强制性规定,任何私下协议逃避缴费都是无效的。
法条链接(附解读)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单位不办社保登记?罚款1~3倍!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单位不交社保?你可以随时走人,还要他赔钱!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参加社保是义务,不是选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社保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法院必须管!
律师总结几句真心话
作为律师,我见过太多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吃亏,也许短期内你多拿了几百块,但长远来看,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大保障全部悬空,风险极大。
如果你正在经历这种情况:
✅ 首先和公司沟通,要求补缴;
✅ 沟通无效可向社保中心或12333投诉;
✅ 同时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
✅ 必要时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或提起诉讼。
法律是你的靠山,社保是你的合法权益,别沉默,也别妥协——你值得被正规对待。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你也遇到类似问题,不妨行动起来。
公司不交社保违反哪条?资深律师,这4条法律红线碰不得!,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