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受伤怎么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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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孕妇受伤怎么算工伤赔偿

孕妇受伤认定为工伤后,赔偿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需确定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由用人单位或孕妇本人及近亲属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

其次,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与标准:

1.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津贴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为一至四级伤残,保留,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4.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其他费用:如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月薪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工伤期间工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指正常出勤情况下,应享受的工资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确定“原工资”一般按工伤职工受伤前一定期间的来计算。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个月且尚未发放工资的,可参考同岗位、同工种其他职工工资确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员工摔伤怎么报工伤赔偿

员工摔伤报工伤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及时送医救治并收集材料。员工摔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送医治疗。同时收集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如病历、检查报告等。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请。申请时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收集的材料。

第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四,申领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员工或其家属可向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申领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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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法策https://www.falv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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