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妈妈权益被侵害?公司不交社保的三大法律后果!
作为一名刚休完产假回到职场的妈妈,李女士最近发现了一件让她焦虑的事——公司竟然在她哺乳期间停止缴纳社保了,一开始她以为只是财务疏忽,人力部门却支支吾吾地暗示“公司经营压力大,哺乳期员工成本高”,甚至委婉提出“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另谋高就”,听到这样的话,她又气愤又无助:哺乳期本就是女性职场中最脆弱的阶段,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受法律强制保护,而社保缴纳恰恰是其中最基础的一环,许多企业误以为哺乳期员工因减少部分劳动时间就可以降低用工成本,甚至停缴社保,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严重的违法行为,社保不仅关系到医疗、养老等长期保障,更直接影响到生育津贴的领取、医疗费用的报销以及女职工重返岗位后的职业稳定性。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社保断缴对哺乳期妈妈的影响可能是立竿见影的,比如一旦医疗保险中断,期间万一发生疾病或突发情况,所有医疗费用需完全自担;生育保险若未连续缴纳,女职工可能无法领取生育津贴;而养老保险的中断则会直接影响未来退休金的计算,更严重的是,公司此举已构成根本性违约,女职工有权要求恢复社保并索赔经济损失。
建议参考
如果你或身边人正处于类似情境,请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步:冷静取证
保留工资条、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公司通知(书面或聊天记录),如果公司口头提出不合理要求,尽量通过邮件或微信等方式留下证据。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举报
携带身份证明与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社保中心提交稽核申请,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劳动仲裁+监察大队举报双线并行
仲裁申请可要求公司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自付部分),同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公司违法行为,往往处理速度更快。勿忘“哺乳期特殊保护”原则
法律禁止公司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严重违纪),即便协商离职,也应确保补偿金合理合法。
附:相关法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哺乳期不是企业的“负担期”,而是法律给予女性的保护期,某些企业试图通过停缴社保、变相施压等方式规避责任,不仅缺乏人文关怀,更是赤裸裸的违法,作为女性劳动者,既要温柔对待生活,也要坚定守护权益。不要因为“怕麻烦”而沉默——你的每一次发声,都是在为公平职场环境助力,如果你正处于这样的困境,记得:你不是一个人,法律站在你这一边。
希望每一位妈妈都能被职场温柔以待,也更希望企业明白:尊重法律,就是尊重自己的未来。
哺乳期妈妈权益被侵害?公司不交社保的三大法律后果!,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