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的老赖怎么治?催讨无门时,这三招最管用!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五千,说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装傻充愣,仿佛那笔钱从来没存在过,更气人的是,他朋友圈还在晒旅游、晒新手机,唯独对你避而不见。...
咱们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工伤赔偿这事儿,真不是“一刀切”,说多少就多少,它不像去菜市场买白菜,明码标价,工伤十级的赔偿金额,会受到好几个因素的影响,比如您受伤前的工资水平、您所在的地区,还有您是不是打算继续在原单位上班等等,我没法给您一个百分之百准确的数字,但我可以给您掰扯清楚里面的门道,让您心里有个谱。
咱们得明白,工伤十级,意味着您的伤情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这个标准,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是最轻的一个伤残等级,但即便如此,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

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是国家给的“保底”补偿,只要您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不管您以后还干不干这份工作,这笔钱都有,标准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您刚上班没多久,或者工资不固定,可能会按照当地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算,具体得看当地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俩是“打包”的,通常是在您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时候才给。
停工留薪期工资:您受伤后,肯定有一段时间没法上班,这段时间叫“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您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这个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超过12个月,具体能歇多久,得看您的伤情和医生的建议,以及当地的规定。
其他费用:比如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如果需要安装辅助器具(像假肢、轮椅这些),那辅助器具的费用也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承担,这些都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按规定报销或者支付。
把上面这些加起来,就是您大概能拿到的赔偿,如果您工资比较高,当地社平工资也高,那赔的钱自然就多一些,在经济发达地区,工伤十级的总赔偿(不算医疗费这些实际支出,主要指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可能在几万到十几万不等,具体到每个人,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算。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直观一点。
假设在北京,老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月工资是6000块,不幸在工作中被机器划伤了手指,后来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他的停工留薪期认定为3个月。
那么老王能拿到的赔偿大概有:
这么一算,老王不算医疗费、护理费这些,光这几块大头就有 42000 + 18000 + 30000 + 30000 = 120000元,这只是个估算,实际数字会根据当年的社平工资和老王的具体工资情况有所浮动,如果老王工资更高,或者社平工资涨了,这个数还会更高,如果他选择继续在单位干,那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就暂时拿不到,要等到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才给。
法条链接
咱们聊法律,就得有依据,不能空口说白话,主要的法律依据来自《工伤保险条例》和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您就得去查您当地的规定了,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等,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
律师总结
好了,朋友们,今天关于工伤十级赔偿的事儿就给大家梳理到这儿,总结一下我的几点看法:
咱们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工伤赔偿这事儿,真不是“一刀切”,说多少就多少,它不像去菜市场买白菜,明码标价,工伤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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