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啥不爱给申请工伤?员工又该咋办?

普法百科35秒前1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安挣钱,养家糊口嘛,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时候,咱们心里肯定都盼着单位能赶紧站出来,帮咱们申请工伤认定,走正规流程,该赔的赔,该治的治。

但现实往往没那么“美好”,单位那边就不那么积极,甚至有点“躲猫猫”的意思,这是为啥呢?今天咱就来好好掰扯掰扯这里面的门道。

单位为啥不爱给申请工伤?员工又该咋办?

单位为啥不爱给申请工伤?

  1. “钱”字当头,怕掏腰包:这可能是最直接的原因了,工伤赔偿,可不是小数目,医疗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哪一样都得花钱,如果单位没给员工交工伤保险,那这笔钱可就得单位自己全额承担,那肉疼劲儿,可想而知,就算交了工伤保险,有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报销,还是得单位掏,而且工伤多了,下一年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可能还会上涨,能不报,单位可能就想“省”下这笔钱。

  2. 怕麻烦,怕影响“声誉”:申请工伤认定,流程不少,要填各种表,准备各种材料,还得配合调查,对于一些追求“效率”或者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来说,这简直是“额外负担”,如果工伤认定下来了,说明单位在安全生产或者劳动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疏漏,传出去也不好听,可能还会影响单位的评优、评级,甚至政府项目的招投标。

  3. 侥幸心理,想“私了”了事:有些单位觉得员工伤得不重,或者想趁员工不了解法律法规,用一笔相对少的“私了”钱打发了事,他们觉得这样既能快速解决问题,又能避免后续的麻烦和潜在的更多赔偿,殊不知,这种“私了”往往后患无穷,员工后续如果伤情加重或者产生其他费用,纠纷可能会更大。

  4. 担心被“找茬”,怕承担管理责任:工伤事故的发生,有时候也会暴露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漏洞,一旦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相关部门可能会对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如果发现问题,单位可能还会面临罚款、整改等处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以案说法

咱来举个例子,小王是一家小加工厂的工人,在操作机器时不小心被机器夹伤了手指,骨折了,老板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医院,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然后就开始劝小王:“小王啊,你这伤也不算太重,咱私了吧,我再给你拿两万块钱,你自己回家养着,也别去申请什么工伤了,又慢又麻烦。”

小王一听,两万块,好像也不少,而且老板说得“情真意切”,就有点犹豫,但他留了个心眼,给懂点法律的老乡打了个电话,老乡告诉他,手指骨折很可能能评上伤残等级,到时候的赔偿远不止两万,而且后续的治疗费、康复费、停工期间的工资,都得单位负责。

小王这下明白了,老板这是想“忽悠”他,他明确拒绝了私了,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老板一看小王态度坚决,就开始拖延,说“研究研究”、“等你好点再说”,小王知道不能等,于是自己收集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友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在受伤后一个月内,自己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小王的工伤被认定,后来也评上了伤残等级,依法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这个例子就说明,单位不积极,员工自己不能“等靠要”,得主动出击!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心里有个数: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简单说,单位不申请,员工自己能申请!单位没交社保,所有赔偿单位自己扛!单位拖延不申请,期间的费用单位出!

律师总结

说到底,单位不愿意给员工申请工伤,多半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怕花钱、怕麻烦、怕担责,但咱们员工要明白,工伤认定和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赋予咱们的合法权利,不是单位“恩赐”的。

如果不幸发生工伤,记住这几点:

  1. 第一时间就医,并保留好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受伤现场照片或视频、证人证言、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等,越全越好!
  2. 主动要求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积极配合,那最好,如果单位推脱、拖延或者明确拒绝,咱也别慌。
  3.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自己或者委托亲属、工会,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错过了这个时限!
  4. 不懂就问,寻求帮助: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会组织咨询,也可以直接聘请律师,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

单位的顾虑或许有其“道理”,但这不能成为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借口,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更要关爱员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咱们员工,也要学法、懂法、用法,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咱不能流血又流泪,对吧?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觉得有用,就点个赞,转发给身边的工友们吧!

单位为啥不爱给申请工伤?员工又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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