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啥不爱给申请工伤?员工又该咋办?
大伙儿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安挣钱,养家糊口嘛,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出了意外,受了伤,那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这时候,咱们心里肯定都盼着单位能赶紧站出来,帮咱们申请工伤认定...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面试时HR说得天花乱坠:“我们是年薪30万,月薪2万5,剩下的年底一次性发放。”你一听,哇,这待遇真不错,立马签了合同,结果到了年底,公司一句“业绩不达标”,年终那部分只给了三分之一,甚至干脆说“明年再说”,你心里憋屈得不行——说好的年薪呢?这算不算被坑了?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年薪制到底该怎么发工资?企业能不能随意克扣年底那笔钱?

咱们得搞明白一个概念:年薪制 ≠ 一次性发完,很多人误以为“年薪”就是一年结束才给钱,其实不然,年薪是一种薪酬结构,它把全年总收入打包计算,但发放方式完全可以拆分,比如常见的“月薪+年终奖”模式,就是典型的年薪制操作。
可关键在于:合同里是怎么写的?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年薪30万元,其中月基本工资2.5万元,剩余6万元于次年1月31日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发放。”那么注意了——这里就埋了个雷。
“根据经营状况和个人绩效”这种表述,听起来合理,实则弹性极大,公司只要拿出一份“绩效不达标”的评估表,哪怕是你全年加班最多、项目完成最好,也能合法地不发或少发,这不是耍赖,这是利用合同措辞的模糊性在合法降薪。
那怎么办?难道只能认栽?
当然不是。
真正合规的年薪制,应该是明确拆分、按月预发、年终结算补差,理想状态是:每个月固定发放一定比例(比如80%),年底根据约定条件结算剩余部分,而且这个“剩余部分”的发放条件必须具体、可量化,不能是“老板心情好就多给点”这种口头承诺。
更狠一点的情况是,有些公司压根没在合同里写明年薪总额,只写了月薪,口头承诺“年底还有大红包”,这种最危险——口头承诺法律上几乎无效,一旦发生纠纷,你说有约定,公司说没这回事,你怎么证明?
签合同时一定要盯紧三点:
如果这三条都满足,那你手里的合同才算有点“含金量”。
小李是一名技术总监,入职时公司口头承诺年薪30万,合同上却只写了月薪2万元,HR解释:“剩下的10万是年终绩效,表现好就全给。”小李信了。
一年下来,他主导的项目全部上线,团队零事故,结果年底只拿到3万元年终奖,他去找HR理论,对方甩出一纸《绩效考核表》,上面写着“战略协同不足”“管理创新欠缺”等模糊评语,总评分刚过及格线。
小李不服,申请劳动仲裁,结果呢?仲裁委认为:合同未约定年薪总额,仅凭口头承诺无法支持其主张,公司无需补足剩余7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再动听的承诺,不如落在纸上的一个数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这意味着:工资发放周期可以灵活,但金额和标准必须事先约定清楚,若企业将部分薪酬设定为“浮动绩效”,也需在合同中明确计算方式和发放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克扣工资。
年薪制本身不是坑,不规范的约定才是陷阱,作为劳动者,你要记住:
说到底,年薪制的本质是契约精神,你付出全年的心血,企业就该兑现全年的承诺,别让“年薪”变成一场文字游戏,更别让自己的价值,被一句轻飘飘的“今年行情不好”轻易抹去。
签合同前多问一句,可能年底就少哭一场。
年薪制怎么发工资?年底拿不到全额算不算违约?,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面试时HR说得天花乱坠:“我们是年薪30万,月薪2万5,剩下的年底一次性发放。”你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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