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怎么查?多久能拿到?律师手把手教你
大伙儿要是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这一套流程走下来,心里肯定都揪着,盼着早点有个结果,毕竟,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咱们后续能拿到多少赔偿,能不能顺利重返工作岗位,或者需不需要进一...
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平安安,多挣俩钱养家糊口嘛,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伤着了,那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工伤?老板不认账咋办?自己能去申请认定不?这些问题,是不是一想就头大?别慌,今天王律师就用大白话给您捋捋清楚,工伤认定那点事儿,您看完这篇心里就有数了!
咱得明白,啥叫工伤认定?简单说,就是您在工作中受了伤,得有个官方说法,确定这伤是不是因为工作引起的,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步非常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您后续的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等等。

那到底啥样的情况才算工伤呢?这可不是咱自己说了算,也不是老板说了算,得按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来,我给您念叨念叨几种最常见的:
当然啦,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比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具体的您可以对照法条仔细看。
那万一,咱觉得自己这情况明明是工伤,结果去申请认定,没被认定上,或者单位根本就不配合咱去申请,那该咋办呢?
别慌,办法总比困难多!
以案说法:
给您说个真实的小故事,就叫老王吧,老王在一家建筑工地上干活,有一天不小心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腿给摔断了,包工头一开始还挺积极,垫付了点医药费,后来就不认账了,说老王自己不小心,不算工伤,老王家里条件不好,这下可急坏了。
后来老王听工友说可以找律师,就找到了我,我了解情况后,告诉老王别着急,咱们得证明老王和工地(或者包工头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没签书面合同,但老王有工牌,还有几个一起干活的工友愿意作证,工资也是通过包工头的个人账户按月打的,这些都能作为证据。
我们指导老王收集了医院的诊断证明,拍摄了事故现场的照片,找到了当时在场的工友写了证言,准备好了材料,我们就以老王的名义,直接向当地的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一开始,包工头那边还想找人托关系,说老王不是他们公司的人,但我们提交的证据链条比较完整,人社局经过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老王属于工伤,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后续的劳动能力鉴定和赔偿问题就有了坚实的基础,老王通过法律途径,拿到了应有的工伤赔偿,解决了后续的治疗和生活问题。
所以您看,遇到这种事,千万别自认倒霉,也别被老板几句“私了”就糊弄过去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才是正理!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认定这事儿,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核心就两条:一是证明“劳动关系”,二是证明“因工受伤”。
王律师给您总结几句大实话:
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遇上工伤别慌张,按步骤来,有理有据地去争取,一定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和保障,希望今天的分享对您有帮助,咱们下期再见!
上班受伤了算工伤吗?认定不上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出来打工,图个啥?不就图个平平安安,多挣俩钱养家糊口嘛,可万一,我是说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伤...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