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老板们注意了!公司拖欠工资,一旦被强制执行,后果到底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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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月底了,工资咋还没发呢?” “老板,再拖下去我们可就活不下去了!” 这样的抱怨,在一些经营不善或者老板“心术不正”的公司里,是不是偶尔能听到?咱们打工人辛辛苦苦一个月,图的就是那点养家糊口的工资,可要是遇上公司拖欠工资,一次次沟通、一次次承诺,最后还是石沉大海,那真是能把人逼急了。
这时候,很多员工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先是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下来公司还不执行,那就只能求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有些公司老板可能还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强制执行?能把我怎么样?我没钱,你奈我何?” 如果你也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就给成都的各位企业主好好捋捋,公司拖欠工资被强制执行,到底会面临哪些实实在在的后果,别等真摊上事儿了才追悔莫及。
公司的“钱袋子”保不住了——银行账户被冻结、划扣是常规操作
法院一旦受理了员工的强制执行申请,第一步通常就是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查询公司的存款情况,一旦发现有钱,直接就冻结、划拨了,根本不会跟你客气,这意味着公司的日常运营资金可能瞬间就被“掐断”,想付货款、交房租、发其他费用?难了!
公司的“家当”可能被查封、拍卖——值钱的东西都得拿来还债
如果公司银行账户里钱不够,或者干脆就没什么钱,那法院下一步就会查封、扣押公司的其他财产,比如说,公司的机器设备、办公家具、车辆,甚至是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只要是值钱的、能变现的,都可能被法院盯上,这些东西被查封后,可不是放着就完事了,最终很可能会被依法拍卖,拍卖所得的钱就会用来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想想看,公司没了生产设备,还怎么开工?
“老赖”标签甩不掉——信用污点影响深远
这一点是很多公司老板最容易忽视,但后果又最严重的,如果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会把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公司的信誉可就彻底毁了!
- 贷款、融资基本没戏:银行一看你是“老赖”,肯定不会给你贷款。
- 招投标受限:很多政府项目、大型项目招投标,对参与企业的信用状况有严格要求,失信企业根本没资格参与。
- 商业合作受阻:合作伙伴知道你是“老赖”,谁敢跟你做生意?生怕钱打了水漂。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也会受牵连:他们会被限制高消费,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住星级酒店,不能买房买车,子女不能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这日子,想想都憋屈!
负责人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别以为躲得过
有些老板更“聪明”,想着“我把公司账户里的钱转走,或者干脆让公司‘空壳化’,法院能奈我何?” 如果你真这么做了,那可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了!《刑法》里对此有明确规定,一旦被认定,负责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会坐牢的!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每年都有这样的案例。
公司声誉扫地,员工人心涣散——经营难以为继
公司一旦走到被强制执行这一步,消息很难完全封锁,员工们看到公司连工资都发不出来,还被法院追着执行,谁还会有心思好好干活?优秀的员工可能会纷纷跳槽,留下的也是人心惶惶,外面的客户、供应商知道了,也会对公司失去信任,这样一来,公司的经营就会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可能真的就“玩完了”。
所以说,成都的各位企业主们,拖欠员工工资,看似是“节流”,实则是在给自己挖坑,而且是个可能把整个公司都埋进去的大坑!员工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留住人才、激励员工、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的基本前提。
建议参考:
- 对员工而言:如果遭遇公司拖欠工资,一定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收集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拿到生效的仲裁裁决或判决书后,如果公司仍不支付,果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企业而言:诚信是金,按时发薪是底线,遇到经营困难,要主动与员工沟通,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制定还款计划,而不是一味拖欠甚至逃避,如果已经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更要积极配合,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与员工达成和解,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小编总结:
成都的企业老板们,拖欠工资这条路,真的走不通!一时的资金困难可以理解,但逃避和拖欠绝对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旦被员工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不仅要付出经济代价,更要承担信用受损、经营受阻甚至负责人面临刑事风险的严重后果。
与其等到法院上门、焦头烂额,不如从一开始就树立“员工为本”的理念,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确实遇到经营困难,也要积极与员工沟通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之道,毕竟,员工安心了,才能全身心投入工作,公司才能有长远发展的基石,对于员工来说,遇到欠薪也别慌,记得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给大家提个醒,咱们都在成都这片土地上奋斗,诚信经营,和谐劳资,才能共同发展嘛!
成都的老板们注意了!公司拖欠工资,一旦被强制执行,后果到底有多严重?,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