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出事了该怎么办?

普法百科33秒前1

咱们出来干活,谁都希望平平安安的,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请自来,万一在工作中受了伤,或者因为工作得了病,这算不算工伤?能有啥说法?这恐怕是很多人首先会想到的问题。

别急,咱们一步一步来捋。

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出事了该怎么办?

啥叫工伤呢?简单说,就是咱们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了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这些情况通常都能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况能算工伤呢?我给大家念叨念叨几种常见的:

  1. 最常见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说,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或者你在办公室整理文件,不小心滑倒摔伤了腿,这种是最直接的,也好理解。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啥意思呢?比如你早上提前到单位,准备开工前的工具,结果不小心被绊倒了;或者下班了,你在收拾工作台上的东西,被掉落的物品砸到了,这些都算。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个也得注意,比如你是商场保安,为了维持秩序被闹事的人打伤了,这就算。
  4. 患职业病的。有些工作环境比较特殊,长期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时间长了可能会患上相应的职业病,比如尘肺病,这也是工伤的一种。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公司派你去外地出差,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了,或者在外地办工作的事儿时出了意外,这都算。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注意啊,得是“上下班途中”,而且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自己闯红灯被撞了,那主要责任在自己,这就不算了。
  7. 还有一些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或者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这些虽然不是直接的工作原因,但法律也规定视同工伤。

那万一真不幸遇上工伤了,咱们该咋办呢?可不能慌了神,也不能自认倒霉!

第一步,赶紧治病!身体是本钱,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救治,保留好所有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这些都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千万别弄丢了!

第二步,及时报告单位。按照规定,一般是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得赶紧跟单位说,让单位去办,如果单位不给办,或者单位没给你交工伤保险,那也别灰心,你自己或者你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也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关键的一步,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医疗证明等材料,社保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第四步,如果认定为工伤了,下一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看看受伤对劳动能力造成了多大影响,有没有伤残等级,这关系到后续能拿到多少赔偿。

第五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为工伤,鉴定了伤残等级,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医疗费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这些都是咱们应得的权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吧,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被掉落的木板砸伤了腿,造成了骨折。

案情:老王在工作时间(上班期间)、工作场所(工地)、因工作原因(干活时被木板砸伤)受到事故伤害。争议焦点:一开始,包工头想私了,给点医药费就完事,说不算工伤,老王心里没底,就来咨询我。处理结果:我告诉老王,他这种情况完全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于是指导老王收集了劳动关系证明(工牌、工资转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由于公司没给他交社保也不申请工伤认定,老王自己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过调查,最终认定老王所受伤害为工伤,之后,老王又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通过法律途径,老王获得了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在内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十余万元。案例启示: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工伤,一定要勇敢维权,不要轻易被单位“私了”的小恩小惠打发,及时固定证据,走法律程序,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权益,即使单位没交社保,只要认定为工伤,相关的赔偿责任也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工伤维权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从受伤到最终拿到赔偿,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但大家要记住,工伤认定有几个核心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大部分工伤都离不开这几点。

一旦发生工伤,千万别慌,别拖延,更别轻易放弃。及时就医、保留证据、报告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这些步骤一步都不能少,如果单位不配合,或者你对相关法律程序不了解,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大家平平安安最好,但万一遇到事儿,也知道该怎么应对,好啦,今天就聊到这儿,咱们下次再见!

什么情况才算工伤?出事了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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