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到底能报多少?报不了又该咋办?
咱们先得明白,工伤保险可不是万能的“医疗险”,它的报销范围和标准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出了工伤,先别慌,咱们得搞清楚哪些能报,哪些可能报不了,心里有个数,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伤保险,到底能给...
说到工伤保险,咱们打工人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是咱们工作时的一份重要保障,万一不幸在工作中受了伤,有工伤保险就能帮我们分担不少经济压力,是不是只要认定了工伤,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100%报销呢?王律师今天就跟大家好好掰扯掰扯这个事儿。
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我都交了工伤保险,那工伤了,看病花的钱,社保中心肯定得一分不少地给我报了吧?毕竟新闻里、政策宣传里不都说工伤保险好嘛,这话呢,对了一半,但不全对。

工伤保险的初衷确实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它的报销比例和范围也是比较给力的,但要说“100%无死角报销”,那可就有点儿太绝对了,这里面有几个关键点,您可得听仔细了:
“符合规定”是前提:工伤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必须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简单说,就是你看的病、用的药、做的检查、住的病房,都得在工伤保险的“白名单”里,如果医生给你用了不在这个“白名单”里的进口药、自费项目,或者做了一些与工伤治疗无关的检查,那这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可能就不报了。
“定点机构”很重要:一般情况下,工伤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如果不是紧急情况,你自己跑去一个没跟社保中心签协议的医院看病,那报销起来可能就会有麻烦,甚至报不了。
“程序合规”是保障:发生工伤后,得赶紧让单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自己或家属也能申请),只有被认定为工伤了,后续的医疗费用才能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认定都没下来,或者压根儿就不被认定为工伤,那自然也就谈不上工伤保险报销了。
“部分自付”可能存在:在一些地方,即使是符合目录的项目,可能也会有一定的自付比例,或者起付线之类的规定,这个具体要看当地的政策细则,并不是所有在目录内的费用都能100%由工伤保险基金掏腰包。
所以啊,工伤保险能报销大部分合理的、必要的工伤医疗费用,但想做到“花多少报多少”,那得满足不少条件,咱们职工自己心里得有个数,别想当然。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小例子,就更明白了。
老张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在一次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铁屑划伤了手臂,挺严重的,赶紧去了医院,医生检查后说需要手术,用了一种进口的缝合线,说是吸收好、疤痕小,手术很成功,老张恢复得也不错。
出院结账时,总费用一万多块,老张心想,我这是工伤,单位也给我交了工伤保险,这一万多肯定能全报,结果呢,社保中心审核下来,只报销了八千多,有两千多块没报,老张纳闷了,找到社保中心一问才知道,没报的那部分主要就是他用的那种进口缝合线,这种缝合线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里,属于自费项目,所以得自己承担。
后来老张又去问单位,单位说这确实是规定,他们也没办法,老张这才明白,原来工伤保险报销不是“一刀切”全报的,早知道这样,他可能会跟医生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国产的、在目录内的替代材料。
这个例子就告诉我们,工伤就医时,最好跟医生沟通一下,尽量使用工伤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享受报销待遇,如果病情确实需要使用目录外的特殊材料或药品,那也要提前了解清楚费用承担问题。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这条法条就明确了,工伤医疗待遇的支付范围是“符合目录和标准”的费用,这就是工伤保险报销的法律依据。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的内容有点多,王律师给大家总结一下: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到大家,工伤保险涉及咱们切身利益,多了解一点,就能少走一点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工伤处理过程中遇到更复杂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咱们下次再聊!
说到工伤保险,咱们打工人都知道这是个好东西,是咱们工作时的一份重要保障,万一不幸在工作中受了伤,有工伤保险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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