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借钱不还的老赖是谁?欠钱不还想躲一辈子?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亲戚,甚至同事,当初说得天花乱坠:“就借一阵子,月底一定还”,结果呢?一个月拖成三个月,三个月拖成一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人影都见不着,更气的是,一打听,这人在佛山还...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年底分红一定先给你”,结果呢?电话不接、微信已读不回,见面装失忆,仿佛那笔钱从来没存在过,更气人的是,人家一边欠着你三万五万,一边朋友圈晒新车、晒旅游、晒高档餐厅,活得比你还滋润。
这时候你心里憋屈吧?想告他吧,又怕撕破脸;不告吧,又咽不下这口气,很多人就在这种纠结中默默认栽,心想:“算了,就当花钱买教训。”

可我告诉你——老赖的“舒服日子”,不会长久,法律可能迟到,但从不缺席,而更讽刺的是,现实中的“报应”,往往比法律判决来得更快、更狠。
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案子,有位客户老张,借给亲戚8万块应急,说好半年还清,结果三年过去了,对方不仅没还,还在老家盖了新楼,还给孩子全款买了车,老张气得血压飙升,来找我的时候手里只有一张微信聊天记录和一张手写的借条,连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
很多人以为“没借条=没法告”,其实不然,现在法院认的不只是白纸黑字的借条,转账记录、语音证据、甚至朋友圈动态都能成为“呈堂证供”,我们调取了银行流水,固定了他俩之间的催款录音,还查到对方名下突然多出一笔装修贷款——资金流向清晰,还款能力明确。
最后法院判了:本金+利息+诉讼费全由对方承担,强制执行查封了他新买的车,最戏剧性的是,判决刚下来,对方母亲突发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却因为上了失信名单贷不了款,急得团团转,那一刻,他才低头求老张撤诉,愿意分期还钱。
你说这是不是“报应”?不是天道轮回,而是人性在贪婪与侥幸中一步步把自己逼进绝境。
以案说法:
2023年江苏南通有个真实案例,男子李某向同事借款15万元用于投资,写下借条并承诺一年内归还,到期后百般推脱,甚至把资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同事起诉后,法院查明其转移行为属于恶意逃避债务,依法撤销财产转移,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更巧的是,李某儿子当年参加公务员政审,因父亲是“老赖”被一票否决,李某这才慌了神,主动还清全部欠款并登门道歉,但一切都晚了——儿子的梦想,已经被他的自私毁掉。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欠钱不还,伤的不仅是债权人,更可能祸及家人,你以为躲的是债,其实躲的是良心,断的是后代的路。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并可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别以为欠钱只是民事纠纷——当你有能力还却故意不还,性质就变了。
律师总结:
我做律师十几年,看得太多“熟人借贷反目成仇”的悲剧,很多人碍于情面,借钱时不签协议、不留凭证,事后追讨难如登天,但我想说一句扎心的话: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为难;真正的信任,也不该建立在风险裸奔的基础上。
如果你正在遭遇借钱不还的困扰,请记住三点:
老赖或许能风光一阵,但迟早会为自己的失信买单,而你,不必替别人的道德缺陷承担代价。
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会辜负每一个勇敢站出来维权的人。
该要的,一分都不能少;该还的,早晚都要还。
这,就是人间规则。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开口借钱,说得情真意切,信誓旦旦说“下个月发工资就还”“年底分红一定先给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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