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伤残等级怎么评?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普法百科4秒前1

内容**

咱们出来打工,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真在工作中受了伤,成了工伤,那后续的伤残等级鉴定就是重中之重了,这可不是简单看看伤得重不重那么简单,它有一套严格的标准和流程。

工伤后,伤残等级怎么评?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啥是工伤等级鉴定?

简单说,就是您的伤到底有多严重,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哪个伤残级别,咱们国家有专门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最新的标准您可以去查这个,这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十级相对来说是最轻的,但甭管哪一级,只要评上了,就能依法拿到相应的工伤待遇。

这个等级到底怎么评呢?

  1. 先得有工伤认定:这是前提!您得先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您的伤确实是工伤,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才能走下一步。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后,等您的伤情相对稳定了,或者治疗终结了,就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一般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都可以去申请。
  3. 准备材料:申请的时候,您得带上身份证、工伤认定决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等这些跟您伤情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真实,不然可能会影响鉴定结果。
  4. 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您的伤情进行鉴定,到时候您可能需要去指定的医院或机构做检查,记得要配合,专家们会根据您的伤情、恢复情况,对照那个《致残等级》标准,给出鉴定意见。
  5. 出具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也就是您的伤残等级是几级,有没有生活自理障碍等等,这个结论会书面通知您和用人单位。

拿到鉴定结果了,万一我觉得评低了,或者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呢?

别慌!法律给咱们留了维权的路子。

如果您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的鉴定结论就是最终结论了。

如果您的伤情在后来发生了变化,比如过了一段时间,您觉得伤情加重了,或者恢复得比以前好很多,还可以在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案例:老王的“手指”鉴定记

老王在一家机械厂上班,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机器压伤了右手食指,经过治疗,食指末节还是没能保住,做了截肢手术。

  1. 工伤认定:单位还算配合,老王自己也懂点法,赶紧申请了工伤认定,很快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是工伤。
  2. 首次鉴定:伤情稳定后,老王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鉴定,提交了所有医疗材料,也去做了检查,过了一阵子,鉴定结论出来了,是“十级伤残”。
  3. 老王的疑惑:老王觉得,我这手指头都少了一截,怎么才十级?他听别人说好像能评到九级,于是他心里就犯嘀咕,觉得是不是评低了。
  4. 再次鉴定:老王没憋着,在收到十级鉴定结论的第10天,就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再次鉴定的申请,并把自己的理由和一些认为能证明伤情更重的医疗记录补充了上去。
  5. 最终结论: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组织了新的专家进行鉴定,这次,专家们仔细查看了老王的所有材料,包括他补充的一些术后恢复情况的记录,最终鉴定结论为“九级伤残”,这个九级就是最终的结论了,老王拿到这个结论,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也拿到了相应更高的工伤赔偿。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对鉴定结果有异议是很正常的,关键是要在法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自己觉得不对,就要勇敢提出来,别错过了时间,申请再次鉴定也要有一定的理由和依据,不能凭空觉得不合理。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这一条讲的是谁可以申请,向谁申请,需要啥材料。)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这一条是关于不服首次鉴定,如何申请再次鉴定的,非常重要!)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这一条是关于复查鉴定的。)

  4. 鉴定标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这个是具体评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等级鉴定对于咱们工伤职工来说,确实是“一字千金”,直接关系到后续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等,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我给大家总结几点:

  1. 及时申请是前提:工伤认定下来后,伤情稳定了就赶紧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别拖太久。
  2. 材料齐全是基础:准备好所有相关的医疗材料、工伤认定书,确保真实完整。
  3. 配合鉴定是义务:按要求去指定地点检查,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4. 看懂结论是关键:拿到鉴定结论后,仔细看看等级是多少,有没有异议。
  5. 依法维权是保障:对结论不服,记住15天内可以申请省级再次鉴定;伤情变化了,1年后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别因为不懂法而错过了维权时机。

如果过程中遇到什么搞不懂的地方,或者单位不配合,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帮您出主意、走流程,咱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定要争取到底! 对大家有帮助,觉得有用的话,别忘了分享给身边的工友们!

工伤后,伤残等级怎么评?对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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