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怎么赔?单位不认账怎么办?
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个挺重要的话题——工伤。 谁也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可真是让人头疼,不仅身体遭罪,工作可能也受影响,一家人的生活节奏都被打乱了,所以啊,提前了解清楚工伤怎么赔...
(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好啊!今天咱们来聊点实在的,关系到咱们每个打工人切身利益的事儿——工伤,说实在的,谁都不想出事,但万一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伤了,那“工伤”这两个字可就太重要了,它直接关系到咱们能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能不能安心养伤,对吧?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了,聊聊最核心的两个问题:怎么才算工伤,也就是工伤咋认定?万一倒霉,单位不认账,咱们又该咋办?

咱们得明白,不是在单位受了伤就一定是工伤,工伤的认定,是有讲究的。
第一个关键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工”原则是灵魂。说白了,就是你受伤的时候,是不是在上班?是不是在工作的地方?受伤是不是因为干工作引起的?这三个要素,一般来说得同时满足,你在车间操作机器,不小心被机器弄伤了手,这妥妥的是工伤,但如果你上班时间偷偷溜出去办私事,路上摔了一跤,那这就不算了。
第二个关键点:上下班途中的“意外”。这个大家问得也多,比如说,你每天上下班,在合理的路线上,遇到了交通事故,而且你自己不是主要责任方,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算工伤的,这里面有几个词得拎清楚:“合理路线”、“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哦。
第三个关键点:工作中突发疾病的“特殊情况”。如果在工作岗位上,突然病倒了,而且情况比较严重,直接去世了,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去世的,这种也视同工伤,这个“48小时”是个硬杠杠,咱们得记一下。
还有一些其他情况,比如因工外出期间受伤啊,或者上下班途中见义勇为受伤啊等等,这些比较特殊,具体情况得具体分析,但记住上面几个核心的,大部分情况就都能有个初步判断了。
好了,知道怎么认定了,那万一,我是说万一,单位不认,不给咱们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干脆就说这不算工伤,咱们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可千万别慌,更别自认倒霉!
第一步:赶紧自己去申请!单位要是不积极,咱们劳动者自己,或者咱们的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咱们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个“1年”的期限非常重要,可别错过了!
第二步:搜集证据,这是硬道理!空口无凭,咱们得拿出证据来,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这些能证明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东西,是基础,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还有目击证人的证言等等,凡是能证明你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证据,都得尽可能搜集齐全,证据越充分,咱们的底气就越足。
第三步:走法律程序,勇敢维权!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那咱们可能还得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拿到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后,再去申请工伤认定,整个过程可能会有点漫长,有点复杂,但咱们得有耐心,有决心,毕竟,这是咱们应得的权益。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让大家更明白。 老王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工人,某天在客户家安装吊顶时,不小心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导致腿部骨折,老王觉得这肯定是工伤,可公司老板却说,这是老王自己不小心,而且是在客户家出的事,不算工伤,不愿意负责。
这时候,老王该怎么办呢? 老王得明确,他是在工作时间(正常上班干活时)、工作场所(客户家是他的工作地点之一)、工作原因(安装吊顶)受伤的,完全符合“三工”原则,这就是工伤! 公司不认,老王就得自己行动起来,他得赶紧收集自己的工资发放记录、工牌,找当时在场的客户或者同事出个证言,保留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记录,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自己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还是不配合,老王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后来,老王在律师的帮助下,顺利认定了工伤,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遇到工伤不可怕,单位不认也别慌,只要咱们理直气壮,证据在手,法律就会给咱们撑腰!
法条链接
咱们聊了这么多,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主要参考的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关于工伤认定和单位不认账怎么办的话题,就跟大家聊到这儿。
工伤维权之路,可能会有一些波折,但请大家相信,法律是保护咱们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只要咱们懂法、用法,就一定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各位朋友工作顺利,平平安安!如果真遇到事儿了,别犹豫,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咱们一步一步来,总能解决问题。
怎么认定工伤?单位不认账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原创文章内容) 大伙儿好啊!今天咱们来聊点实在的,关系到咱们每个打工人切身利益的事儿——工伤,说实在的,谁...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