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生病了、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了能有啥待遇?

普法百科34秒前1

大家伙儿在单位上班,天天忙忙碌碌的,就盼着平平安安,多挣点钱,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万一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磕了碰了,或者因为工作原因病倒了,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工伤?能享受啥待遇?这心里头肯定得打个大大的问号,我就用咱老百姓能听懂的话,给大伙儿掰扯掰扯。

啥是工伤?啥情况能算工伤?

工作中生病了、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了能有啥待遇?

简单说,工伤就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但具体咋界定,这里面学问可不小。

咱先看最基本的: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很好理解,上班时候,在单位里,因为干活受的伤,比如搬东西扭了腰,被机器蹭破了皮,这都算。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提前到岗,准备开工的工具时不小心受伤了;或者下班了,收拾好东西,关机器的时候被夹了一下,也算。

然后是一些特殊情况: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咱是超市收银员,因为阻止小偷行窃被打伤了,这就得算。
  • 患职业病的。这个比较专业,比如长期在粉尘大的环境下工作得了尘肺病,这得经过专门的职业病鉴定。
  •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老板派你出差,在出差途中,因为办工作上的事儿受伤了,或者找不到人了,也算。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条大家问得最多!得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事故责任很重要,得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交警认定你无责、次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才行,如果你自己闯红灯被撞了,那主要责任在你,就不算了。

还有两种情况,虽然不是直接因为工作原因,但法律也“视同工伤”(就是看作是工伤来对待):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万一真工伤了,能有啥待遇?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咱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了,主要有这么几块:

  1. 医疗待遇:这是最基本的,工伤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比如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等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也能报。
  2. 停工留薪期待遇:受伤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超过12个月。
  3. 伤残待遇:如果工伤导致了残疾,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后,就能享受伤残待遇,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等等,伤残等级不同,待遇标准也不一样。
  4. 工亡待遇:最不幸的,如果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以案说法

咱说个真实的小例子(人物姓名已做处理):

老王是一家建筑公司的木工,在一次搭设脚手架时,脚下一滑,从两米多高的架子上摔了下来,导致右腿骨折。

  • 算不算工伤?老王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搭设脚手架)受伤,完全符合“三工”原则,妥妥的工伤!
  • 公司的做法:公司还算负责任,第一时间送老王去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
  • 后续处理:老王治疗期间,公司按照他受伤前的工资标准,按月给他发了工资,伤好得差不多后,老王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伤残鉴定,被评定为十级伤残,之后,老王拿到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后来他合同到期不续签了,又从公司那里拿到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这个例子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工伤认定和待遇享受的过程,如果公司一开始不认,或者不给待遇,老王就可以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条链接

咱老百姓说话得有依据,这些都不是我瞎掰的,主要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关于工伤待遇的具体规定,则分散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四章(劳动能力鉴定)和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律师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工伤这事儿,可大可小,但关系到咱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我给大伙儿提个醒:

  1. 懂法是前提:咱得大概知道啥是工伤,出了事心里才有底,别稀里糊涂的,自己吃了亏都不知道。
  2. 证据很重要:万一出事,记得保留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事故现场的照片、目击者的联系方式、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等,这些都是日后维权的关键。
  3. 及时报告,尽早申请:出事后,赶紧跟单位说,如果单位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咱自己或者家人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去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错过了时效!
  4. 理性维权:真要和单位发生纠纷了,别冲动,也别忍气吞声,可以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咨询专业的律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咱辛辛苦苦上班,安全第一,健康第一,但如果不幸遭遇工伤,一定要记得,咱有法律撑腰,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说的这些,能帮到大伙儿,有啥具体问题,也欢迎再问。


工作中生病了、受伤了,算不算工伤?工伤了能有啥待遇?,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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