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查询结果出来了,接下来该咋办?不满意又该咋整?
嘿,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成天跟法律条文打交道的律师,今天不聊别的,就聊聊咱们劳动者的“护身符”之一——工伤,咱都知道,上班挣钱不容易,要是因为工作受了伤,那身体上、精神上都是双重打击,工伤...
出了工伤,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身心都是一种煎熬,好不容易等到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很多朋友可能又犯嘀咕了:这鉴定书到底说了啥?我拿着它该干啥去?万一我觉得这鉴定结果不对,跟我想的差太远,又该怎么办呢?别着急,今天咱们就好好说道说道这事儿,让你心里有个谱。
工伤鉴定书拿到手,接下来该咋办?

工伤鉴定书,全名一般叫《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它就像是咱们工伤维权路上的“判决书”,非常关键,拿到手之后,你先别急着激动或者沮丧,第一步是:
结果不满意又该咋整?
人嘛,都希望自己的权益能得到最大保障,如果拿到鉴定书,觉得这伤残等级评低了,或者停工留薪期给短了,心里肯定不痛快,这时候,是不是就只能认了?当然不是!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些。
老王是一家机械厂的工人,在操作机床时不小心被机器绞伤了右手,造成了骨折,单位给老王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下来是工伤,之后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是“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十级”,老王拿到结果后,觉得自己伤得挺重,右手活动明显受限,十级是不是太低了?他听工友说可以申请再次鉴定,老王在收到鉴定结论书的第10天,就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了再次鉴定的申请,并补充了最近去医院复查的片子和医生的诊断意见,强调了他手部功能恢复不佳的情况,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后,组织了专家进行重新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九级”,这个结果出来后,老王能拿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就比十级要多不少。
这个例子就告诉我们,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一定要及时行使自己的再次鉴定申请权,也许就能得到更公正的结果。
法条链接
咱们说的这些,可不是空穴来风,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这条是说,如果过了15天,但后续伤情加重了,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律师总结
工友们,工伤鉴定书是咱们工伤维权的“尚方宝剑”,拿到手后,首先要仔细核对信息,理解鉴定结论,它是咱们和单位协商赔偿、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重要依据。
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满意,15天这个关键时间点,及时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别因为不懂法、错过了时间,而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工伤维权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涉及到很多法律程序和细节,如果单位不配合,或者你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建议大家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让他们帮你分析情况,指导你下一步该怎么做,毕竟,咱们自己懂一些是好的,但专业的事有时候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帮忙。 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咱们打工在外,安全第一,但万一不幸遭遇工伤,也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了工伤,对于咱们打工人来说,身心都是一种煎熬,好不容易等到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很多朋友可能又犯嘀咕了:这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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