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合同,工作中受伤了算工伤吗?能赔吗?
哎,说到“劳务合同”,很多朋友可能会把它和“劳动合同”混为一谈,觉得反正都是干活拿钱,出了事老板就得负责,但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尤其是在“工伤”这个事儿上,一字之差,结果可能就差远了。 咱们得明白,...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在的话题,就是咱们打工人在试用期里头,如果不小心受伤了,该怎么办?别觉得试用期好像“身份”不那么稳固,就稀里糊涂的。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咱们出来打工,都想平平安安挣钱,可有时候,意外这东西它不打招呼就来,尤其是还在试用期的朋友,心里可能更打鼓:“我这刚来没多久,还不算正式员工,这时候受伤了,能算工伤吗?公司要是不认账,不给赔钱,我该咋办啊?” 别慌,今天王律师就给大家好好掰扯掰扯这个事儿,给咱们试用期的兄弟姐妹们吃颗定心丸。

王律师要非常明确地告诉大家:试用期工伤,它就是工伤!没毛病!很多人以为试用期不是正式员工,出了事公司就可以不管,这完全是个误区!咱们《劳动合同法》早就规定了,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只要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管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那妥妥的就是工伤!
也就是说,从你第一天上班开始,哪怕还没来得及签劳动合同(当然签合同是必须的哈),只要你能证明你在为这家公司干活,比如有工牌、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等,劳动关系一旦确认,工伤认定的大门就为你敞开着,公司不能以“还在试用期”、“没签合同”这些理由来搪塞你,更不能因此降低你的工伤待遇。
那万一,我是说万一,真遇上了试用期工伤,咱们具体该怎么办呢?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一句:如果公司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都得由公司来承担!公司不能因为没交社保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更直观一些。
小王大学刚毕业,入职了一家广告公司做设计师,还在试用期,双方口头约定了工资,但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给他交社保,入职第二个月,小王在公司加班赶项目时,不小心被办公桌上倒下的重物砸伤了脚,造成骨折。
公司老板知道后,觉得小王还在试用期,又是个新人,就想私了,给个几千块钱医药费就算了,还说“试用期没签合同,不算工伤”。
小王一听就急了,赶紧咨询了律师(yours truly),律师告诉他,试用期也是劳动关系,没签合同只要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比如工牌、考勤记录、和老板的聊天记录等),一样可以认定工伤。
在律师的指导下,小王首先收集了自己在公司工作的证据,然后自己向当地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经过调查,认定小王的受伤属于工伤,之后,小王又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因为公司没交社保,所有的工伤待遇都得公司掏腰包,经过劳动仲裁,最终公司不仅支付了小王全部的医疗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还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共下来有十几万。
这个例子就说明,试用期工伤,只要咱们懂法、敢维权,是完全可以拿到应有的赔偿的!公司想蒙混过关,没门!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总结
试用期工伤,在法律上和正式员工的工伤待遇是完全一样的,没有任何差别!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借口,减轻或免除自己的责任。
王律师给试用期的朋友们提个醒:
同时也奉劝各位用人单位,要依法为所有职工(包括试用期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这既是法律义务,也是企业规避用工风险的重要手段,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积极配合治疗,依法承担责任,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逃避或拖延,否则只会把事情搞得更复杂,最终得不偿失。
好了,今天关于试用期工伤的话题就聊到这儿,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大家还有什么法律问题,欢迎随时留言或私信我,法律是咱们打工者最坚实的后盾!咱们下期再见!
试用期受伤了算工伤吗?公司不给赔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实在的话题,就是咱们打工人在试用期里头,如果不小心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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