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货混装到底算不算违法?一不小心就被罚,搞不清界限太吃亏!
朋友搬家,让你顺路捎几箱行李;或者自己跑个闪送,后备箱塞满了快递包裹,副驾还坐了人;甚至开个小超市,用自家小货车拉点货顺便载两个店员去送货……看着挺正常,但一旦被交警拦下,一句“你这是客货混装”,罚款...
朋友信誓旦旦地说“就借一阵子,月底一定还”,结果转头就把你拉黑了;亲戚拍着胸脯保证“等工程款到账马上还你”,结果几年过去人影都没见着,这时候,愤怒、委屈、不甘一股脑涌上来——这不就是骗子吗?他是不是犯法了?能不能报警抓他?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一个问题:老赖借钱不还,到底算不算诈骗?

很多人以为,“借了钱不还”=“诈骗”,其实这是个巨大的误解,法律上对“诈骗”有非常严格的定义,不是只要不还钱就能定罪的,关键在于:借钱的时候,对方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如果一个人在借款时,确实有还款能力,也真心打算还,但后来因为生意失败、失业、突发重病等原因还不上了——哪怕他现在躲着你、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这本质上属于民事纠纷,也就是“欠钱不还”,归法院管,可以通过起诉追债。
但如果他在借钱那一刻,就已经打定主意“这钱我就不打算还”,编造虚假理由,比如假装有高回报项目、伪造房产证、虚构工作单位,甚至借钱后立刻挥霍一空、转移资产、人间蒸发——这种行为才可能构成诈骗罪。
简单说:
👉 有心还,但还不起 → 民事借贷纠纷
👉 根本就没想还 → 可能涉嫌诈骗
判断一个“老赖”是不是骗子,不能只看结果“没还钱”,而要看借款时的主观意图和行为表现,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受害者报警,警方却说“这是经济纠纷,去法院起诉”的原因——因为从表面证据看,人家当初确实是“借”,而不是“骗”。
那怎么办?难道只能认栽?
当然不是!
保留好所有证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借条、录音、证人证言……越完整越好,这些是将来无论是走民事诉讼还是刑事报案的基石。
尽快起诉,别拖!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过了时间再想起诉,法院可能都不受理,而且早点立案,还能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把房子车子都转走。
如果你手头有证据能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设局骗钱,比如借钱前后频繁大额消费、明知无还款能力仍大量借款、虚构身份等,完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以案说法:
2021年,杭州的张先生借给老乡王某15万元,说是用来做装修生意周转,王某提供了“房产证”复印件,还写了借条,约定半年内还清,可半年后,人不见了,电话停机,张先生报警,警方初查发现:所谓的“房产证”是伪造的,王某名下根本没有房产;而且他在借到钱后三天内,就把钱转去赌博平台输了个精光,公安机关以诈骗罪立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在于:虚假担保+明知无还款能力+资金用于非法用途,足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从“借钱不还”升级为“诈骗”。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明确指出: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若发现行为人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无实际履约能力等情形,可能涉嫌诈骗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律师总结:
朋友们,别再轻易说“老赖就是骗子”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逻辑,不是情绪。
欠钱不还≠诈骗,但以借为名行骗之实,则必受刑罚。
作为出借人,你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 借钱前多留个心眼,核实对方身份和还款能力;
✅ 借条写清楚,利息、期限、用途、担保都要明明白白;
✅ 转账留痕,避免现金交付;
✅ 一旦发现异常,及时行动,该起诉就起诉,该报案就报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越早清醒,就越有机会把损失降到最低。
借钱是情分,还钱是本分,如果有人连本分都不守,那就别怪法律不留情面。
老赖借钱不还,到底是欠钱还是诈骗?一文说清界限在哪!,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信誓旦旦地说“就借一阵子,月底一定还”,结果转头就把你拉黑了;亲戚拍着胸脯保证“等工程款到账马上还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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