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了医药费怎么报?报销过程中遇到坎儿怎么办?

普法百科36秒前1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处理过不少劳动纠纷的律师,今天不聊别的,就聊聊咱们打工仔最关心的“工伤报销”那些事儿,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万一在工作中受了伤,除了身体受苦,钱袋子也可能跟着遭殃,了解清楚工伤怎么报销,遇到问题怎么解决,比啥都强!

工伤报销,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认定为工伤!

工伤了医药费怎么报?报销过程中遇到坎儿怎么办?

您可别觉得,在单位摔了一跤就是工伤了,没那么简单,但也没那么复杂,首先得明确一点: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走工伤报销流程。

那啥样的情况算工伤呢?简单说几个常见的:

  1.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这是最典型的,比如在车间操作机器弄伤手,在办公室搬东西闪了腰。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擦桌子滑倒,下班后收拾工具被砸到。
  3.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个得注意,“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4.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被单位派出去出差,路上出了意外。

认定流程怎么走?

  • 单位申请:出事之后,您所在的单位应该在30天内,向当地的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 个人申请:如果单位不给力,没去申请,或者单位根本没给您买社保,那您自己、您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划重点:个人申请的时限是1年,千万别错过了!

申请工伤认定,您得准备些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啥的)、医疗证明等等,社保局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给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拿到这个,您就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

认定为工伤后,接着干啥?劳动能力鉴定了解一下!

如果您的伤情比较严重,可能影响到以后的劳动能力,比如骨折了、手指断了一截,那在治疗终结之后,还需要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看看伤残等级是多少(十级最轻,一级最重),这个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您能拿到多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

钱从哪儿来?报销哪些项目?

工伤报销的钱,主要有两个来源:

  1. 工伤保险基金:如果单位给您正常缴纳了工伤保险,那大部分费用,比如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构成伤残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等,都是从工伤保险基金里出。
  2. 用人单位:单位没给您交工伤保险?那不好意思,所有本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由单位全额承担!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原工资标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单位支付),这些本来就是单位要掏的钱。

具体报销哪些项目,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但大体上,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都是可以报的。

报销过程中遇到坎儿了?别慌,这么办!

  1. 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

    自己赶紧申请啊!记住那个1年的时限!材料不齐就想办法补,比如没劳动合同,可以用工资流水、工牌、同事证言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2. 单位没买社保,不肯赔钱?

    收集好证据(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票据、工资证明等),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直接去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结果出来,单位还不执行?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社保部门或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

    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一级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


以案说法

咱们来看个小例子:

小王是某装修公司的木工,公司没给他买社保,一天,他在工地安装吊顶时,不慎从梯子上摔下,导致腿部骨折,花了3万多医药费。

  • 第一步:小王伤好点后,赶紧让家人帮忙,在事故发生后3个月内,自己向社保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了工牌、工地负责人签字的事故经过、同事证言等,社保局最终认定为工伤。
  • 第二步:小王治疗终结后,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 第三步:由于公司没买社保,小王拿着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要求公司赔偿医药费3万多、停工留薪期工资(按他原工资6000元/月,算了3个月共180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4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各地标准不同,假设合计50000元)。
  • 公司耍赖:公司老板觉得赔太多,想赖账,只肯给2万。
  • 维权结果:小王没跟他废话,直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了仲裁,仲裁委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小王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公司不服上诉,法院最终维持了仲裁裁决,小王通过法律途径,拿回了自己应得的赔偿。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只要认定了工伤,即使单位没买社保、想耍赖,咱们也有办法维权!关键是要及时、保留好证据、勇敢走法律程序。


法条链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律师总结

工伤报销,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可能遇到各种幺蛾子,但只要您记住以下几点,就能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及时!及时!及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工伤认定申请千万别超过1年。
  2. 保留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考勤记录、事故现场照片或视频、医疗记录、诊断证明、与单位沟通的记录等等,但凡跟工伤有关的,都妥善保管好。
  3. 懂点法不吃亏!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
  4. 单位不配合?找政府!找法律!社保局、劳动仲裁委、法院,都是咱们维权的后盾,别害怕,别退缩!

咱们出来打工,图的就是平平安安挣钱养家,万一不幸遭遇工伤,一定要沉着冷静,按流程办事,用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希望今天的分享对您有帮助!有具体问题,也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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