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怎么认定?没签合同也成立?一文说清关键证据!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在一家公司干了半年,每天打卡上班、听领导安排、月底拿工资,结果某天公司突然翻脸不认人,说“你又不是我们员工,哪来的劳动关系?”——社保没交、合同没签、离职补偿更是想都别想。...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一家公司干了大半年,活没少干,钱却总按“劳务费”发,老板一句“咱们是合作关系”,就把你挡在了劳动保障之外?更离谱的是,出了工伤,人家甩手一句“你又不是我员工”,直接让你自认倒霉。
别急,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掰扯清楚——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到底怎么认定?没签合同,就真的不算“工”吗?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签了《劳务协议》,就是劳务关系,错!大错特错!
法律上压根不看你叫啥,而是看你实际是怎么工作的,换句话说:是“干活的人听谁的”、“怎么管的”、“为谁干的”。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小李每天早上9点打卡上班,中午有固定休息时间,工作内容由主管安排,迟到要扣钱,绩效考核决定奖金,公司给他买社保……哪怕签的是《劳务合同》,他也极大概率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而小王是个程序员,接了个外包项目,约定3个月交付一个APP,自己在家写代码,不用坐班,也不受公司考勤管理,做完验收合格拿尾款——这就属于典型的劳务关系。
所以你看,合同名称只是表象,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依赖性”。
法院在认定到底是“雇员”还是“外包”,通常会看这四点:
是否接受管理与指挥?
你是不是得按时上下班?能不能自由安排工作时间?有没有固定岗位?上司能不能对你进行考核、奖惩?如果有,那基本偏向劳动关系。
是否属于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比如你在餐厅当服务员,端盘子、点单,这显然是餐厅的核心运营环节,哪怕你是“小时工”,也容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但如果你是请来的清洁公司临时打扫一次,那就是服务外包。
报酬支付方式是否具有持续性和规律性?
按月发工资、有底薪+提成,这种稳定发放的,倾向劳动关系;一次性结算、项目制付款,更像劳务。
是否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公司有没有给你缴社保?有没有年假、病假、加班费?哪怕没缴,但实际享受了这些制度性保障,也会成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佐证。
记住一句话:“表面是劳务,实质是用工”——只要具备强管理和持续性劳动特征,就算没签劳动合同,照样可以主张劳动关系成立。
老张在某物业公司做了五年的保洁员,每天早上6点到岗,穿统一制服,接受排班和检查,工资按月发放,但从没签合同,也没缴社保,后来她因腰伤请假两周,公司直接让她“不用来了”。
老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索赔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公司辩称:“她是临时请的钟点工,属于劳务关系。”
但法院查明:老张长期固定岗位、接受考勤管理、纳入公司日常运营体系,且工作内容是物业基础服务的重要部分,最终判决:双方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赔偿金共计7.8万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别让“劳务”两个字骗了你,只要你付出了持续性的劳动,并处于被管理状态,你就可能是“隐形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进一步明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明确指出: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同时具备下列情形,即可认定劳动关系成立:
这份文件,至今仍是各地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重要依据。
很多人一听“我们是劳务合作”,就觉得自己没资格要赔偿、没权利告公司,这是典型的认知误区。
劳动关系的认定,从来不是靠一张纸定生死,而是靠“你怎么干的活”来定性质。
哪怕你手里只有微信聊天记录、打卡截图、工资转账凭证,甚至是同事证言,都可能成为维权的关键证据。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
✅ 长期稳定工作
✅ 接受管理调度
✅ 做的是公司主营业务的一部分
别犹豫,你很可能就是一名“被隐藏的劳动者”,该主张的权利,一分都不能少。
最后提醒一句:签不签合同,是你和公司的约定;但构不构成劳动关系,是法律说了算。
别让企业钻了空子,更别让自己寒了心。
保护好自己,从认清身份开始。
劳务关系怎么认定?没签合同也算工吗?一文说清关键点!,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一家公司干了大半年,活没少干,钱却总按“劳务费”发,老板一句“咱们是合作关系”,就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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