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怎么认定?没签合同也成立?一文说清关键证据!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在一家公司干了半年,每天打卡上班、听领导安排、月底拿工资,结果某天公司突然翻脸不认人,说“你又不是我们员工,哪来的劳动关系?”——社保没交、合同没签、离职补偿更是想都别想。...
在一家公司干活,每天按时打卡、听领导安排、干得比谁都卖命,结果一到发工资或者出事的时候,人家一句“我们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就把你打发了?甚至连工伤都不赔!更离谱的是——你连个劳动合同都没签。
这时候你可能会懵:我都干半年了,天天上班,怎么能不算“员工”呢?到底什么是劳务关系?它和劳动关系有啥区别?关键是怎么认定?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你把这事儿讲透!

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劳务协议》,那就是劳务关系;签了《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错!大错特错!
法律上认的不是“合同叫什么”,而是“你们之间实际是怎么合作的”。
举个例子:
老王每周去小区物业帮忙打扫两天,每次给300块,干完就走,时间自由,工具自备,也不用打卡,不接受管理。
👉 这大概率是劳务关系。
小李每天早上9点准时到公司报到,要考勤、穿工服、接受排班、绩效考核,工资按月发,公司还给他买了商业保险(但没交社保),干了8个月突然被辞退。
👉 即使签的是《劳务服务协议》,他也极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
判断标准不是合同名称,而是四个核心要素:
如果以上四点都符合,哪怕没签劳动合同,也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就得承担用工责任,比如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等。
小张在某平台做全职骑手,平台让他和一家“外包公司”签了《个人承揽服务协议》,说他是“个体户接单”,不是员工,结果有一天送餐路上摔伤,申请工伤认定时,平台一口回绝:“你是劳务关系,跟我们没关系。”
小张懵了,找到我们律所求助。
我们调取了他的所有证据:
我们把这些材料提交给仲裁委,最终裁决:虽然签的是劳务协议,但小张与平台之间存在明显的人身和组织从属性,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平台必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补缴社保。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合同可以包装,但劳动事实藏不住。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条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我们维权的“尚方宝剑”。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玩文字游戏,把员工包装成“劳务工”“合作方”“灵活用工”,目的就是规避法律责任,但你要记住:
✅ 没签合同≠没有劳动关系
✅ 签了劳务协议≠一定是劳务关系
✅ 只要看实质,三个从属性都在,你就大概率是“真员工”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情况,建议你: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劳动者的尊严,不该被一张“假合同”轻易抹去,你付出的每一滴汗水,都值得被法律尊重。
——我是你的法律顾问老陈,下期咱们聊聊“被劝退vs被辞退,一字之差赔十万?”记得关注!
劳务关系怎么认定?没签合同就白干了?别被坑了还不知道!,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在一家公司干活,每天按时打卡、听领导安排、干得比谁都卖命,结果一到发工资或者出事的时候,人家一句“我们是劳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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