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消费贷去还网贷,结果被起诉了,这可咋整?
大伙儿好啊,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最近后台收到不少私信,说的都是一个挺普遍的困扰:手头紧,网贷还不上了,情急之下就去借了个消费贷,想着先把网贷那个窟窿填上,结果呢?网贷的事儿还没完全捋顺,消费贷这边又出...
说实话,这几年“消费贷”这三个字,几乎成了不少人生活里的“双刃剑”,一边是手机点一点就能到账的几千、几万块,缓解燃眉之急;另一边呢,利息高、催收猛、一旦逾期,法院传票说来就来,我每天接待的咨询里,十件里有三四件都是:“张律师,我借了消费贷,现在还不上了,银行把我告了,怎么办?”
今天咱不绕弯子,也不整那些冷冰冰的法律术语,就用大白话,告诉你——当消费贷款逾期被起诉,你到底该怎么办?怎么把损失降到最低?甚至还能翻盘一线生机?

很多人一看到法院传票,第一反应就是“完了,要坐牢了!”
 错!大错特错!
消费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犯罪,只要你不是恶意骗贷、伪造资料,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法院传票来了,说明对方走的是正常司法程序,反而是个机会——因为从这一刻起,所有沟通必须依法进行,催收不能骚扰你家人,也不能威胁恐吓你。
这时候你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躲,也不是求饶,而是冷静下来,收集材料:
这些不是用来“认罪”的,而是为了下一步谈判和抗辩做准备。
很多人以为,法院通知开庭前不用管,其实这是大忌。
在开庭前,你完全有机会和原告(通常是银行或网贷平台)达成调解。
什么叫调解?简单说,就是你跟对方商量:“我现在真没钱一次性还清,但能不能分期?能不能减免点利息?我愿意配合,但求给条活路。”
法院特别鼓励调解,法官也巴不得案子早点结,如果你态度诚恳,拿出还款计划,很多平台会接受“本金+部分利息”的方案,甚至同意延期一年再还。
我有个客户,借了某消费金融公司4.8万,逾期两年,被起诉到法院,他一开始吓得不敢接电话,结果越拖利息滚得越高,后来找到我,我们整理了他的失业证明、孩子重病住院记录,写了一份情真意切的调解申请书,主动联系法院和原告。
最后的结果是什么?
本金分24期还,免去全部罚息和违约金,案件撤诉。
你看,主动沟通,永远比逃避强一万倍。
有些平台,别看嘴上说合规,实际上干的全是坑人的事。
这些,都是可以依法挑战的!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超过LPR四倍的部分,法院可以不支持。现在一年期LPR是3.45%,四倍就是13.8%,很多消费贷名义低,实际年化动辄20%以上,这中间的差额,你完全可以主张“不合法”,要求法院核减。
更狠一点的,如果对方存在暴力催收、泄露个人信息、伪造签名等问题,你还能反诉他们侵权,让他们反过来赔你精神损失费。
这不是幻想,是真实发生在我代理的案件中。
小王,90后程序员,疫情后被裁员,靠消费贷撑了半年生活,一共借了三个平台,累计欠款7.2万,最开始还能还点,后来彻底断供,三个月后,收到法院传票——其中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把他告了,要求还本金+利息+罚息共9.8万。
他慌了,差点想“跑路”,后来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我,我们做了三件事:
最终法院组织调解,对方同意:
 ✅ 只还本金7万元
 ✅ 分三年还清
 ✅ 案件撤诉 
小王没进黑名单,也没被强制执行,反而慢慢恢复了信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兄弟姐妹们,现实很残酷,但法律也有温度。
 消费贷逾期被起诉,不是世界末日。
真正的危机,从来不是债务本身,而是你面对债务时的沉默、逃避和绝望。
记住这几句话: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
债务可以压垮人,但也可以成为你重新站起来的支点。
 关键看你,是选择趴下,还是咬牙撑住,一步一步往前走。
我是张律师,一个专治“借钱惹祸”的法律老炮儿。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困境,评论区留言“求助+城市”,我会尽量帮你分析出路,咱们一起,把难事变成小事。

说实话,这几年“消费贷”这三个字,几乎成了不少人生活里的“双刃剑”,一边是手机点一点就能到账的几千、几万块,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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