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就跑?肇事逃逸到底怎么判?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肇事逃逸怎么判?律师详解法律责任与后果 开车上路,难免遇到意外,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逸,后果可能比你想的严重得多!很多人以为“逃一时风平浪静”,却不知法律对肇事逃逸的惩罚极为严厉,我们就从专业...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开车不小心蹭了别人的车,心里一慌,四下没人,脚下一踩油门就走了?或者更严重些,路上出了事故,对方倒地受伤,你却因为害怕、心虚,选择离开现场……等等,先别急着松口气,这种行为可能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肇事逃逸。
很多人对“逃逸”的理解还停留在“跑了才算”,但其实,法律上的认定远比你想的复杂,不是非得“一脚油门消失在夜色中”才叫逃逸,有时候哪怕你只是“走开打个电话”“等交警来处理”,如果操作不当,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今天咱们就掰开了、揉碎了,把这件事讲清楚。
咱们得明确一点:肇事逃逸 ≠ 逃跑,它是一个法律术语,核心在于“逃避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发生了交通事故
不管是轻微剐蹭还是致人伤亡,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就开始了。
明知发生事故仍离开现场
这里的“明知”很关键,比如你听到“砰”一声,后视镜看到车被刮了,但你觉得小事一桩,没停车就走了——这就算“明知”,如果你真的一点都没察觉(比如深夜倒车压到井盖,毫无异响),那另当别论。
主观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这是认定逃逸的“灵魂”,如果你离开现场是为了送伤者去医院、去报警、找证人,这些行为属于积极救助或配合调查,不能算逃逸,但如果你是怕赔钱、怕坐牢、怕被查出酒驾,于是溜之大吉,那性质就变了。
未履行法定义务
发生事故后,司机有三项法定义务:
只要你没做其中任何一项,尤其是伤者需要救助时你直接走人,那基本就离“逃逸”不远了。
举个通俗的例子:
你开车撞了个骑电动车的人,对方倒地不起,你下车看了看,心想“我有保险”,转身回车上拿手机准备打120,结果越想越怕,干脆开车走了。
——你以为只是“暂时离开”,但在法律上,你已经放弃了救助义务,且主观逃避责任,极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2022年,浙江温州发生一起案件,司机张某夜间驾驶轿车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撞击后,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张某下车查看,发现对方还能说话,便说:“你没事吧?我车有保险,明天去修就行。”说完驾车离开。
没想到,伤者半小时后因颅内出血死亡,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张某曾下车又离开,结合现场痕迹和证人证言,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事故发生,未报警、未救助伤者、未保护现场,虽无恶意逃离意图,但客观上逃避了应尽义务,最终以交通肇事罪(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这个案子最让人唏嘘的是——张某一直坚称“我以为他没事”,但法律不看“我以为”,只看“你做了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作为执业多年的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我想告诉你一句掏心窝子的话:发生事故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选择逃避。
无论事故大小,记住三个动作:停、救、报。
停车是态度,救人是良知,报警是责任,哪怕你全责,只要依法处理,最多是赔偿+扣分,但一旦被认定逃逸,轻则吊销驾照、行政拘留,重则判刑入狱,留下案底,影响子女政审,一辈子抬不起头。
更别提道德上的谴责——你逃掉的不只是责任,还有作为一个成年人最基本的担当。
请务必记住:
撞了,别跑;伤了,快救;怕了,更要站出来。
法律不怕你犯错,怕的是你不敢面对。
别让一次意外,变成一生的悔恨。
撞了人就跑?别以为能逃得掉!肇事逃逸到底怎么认定,一文说清!,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开车不小心蹭了别人的车,心里一慌,四下没人,脚下一踩油门就走了?或者更严重些,路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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