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轻伤,后悔了想自首?别急,这几点你必须知道!
哥们儿/姐们儿,先别慌!我知道,出了事故,当时一害怕,脑子一热就开车走了,现在冷静下来,肠子都悔青了吧?尤其知道对方只是受了点轻伤,没出大事,心里是不是稍微松了口气,但更多的是惦记着“逃逸”这俩字儿,...
肇事逃逸致轻伤,结案流程要清晰**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严肃但也挺常见的话题:开车不小心撞了人,对方只是受了点轻伤,可当时一慌,跑了,这案子最后到底怎么才能了结呢?这“肇事逃逸”四个字,听着就挺吓人,即便只是造成了轻伤,也绝不是小事儿,更不能掉以轻心,想着“没多大事,跑了就跑了”,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咱们得明白,“肇事逃逸”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指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甭管撞得轻重,只要跑了,性质就变了。
一旦发生了“肇事逃逸致轻伤”的情况,案子怎么才能画上句号呢?通常会有这么几个关键步骤:
案发与报案: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也就是被撞的人)或者目击者应该第一时间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尽可能保护好现场,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车型、颜色等关键信息,这对于警方后续追查非常重要,哪怕只是皮外伤,也得报警,这是固定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
警方介入与调查: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会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取证,他们会调取监控录像、走访目击者、排查嫌疑车辆等,这个阶段,警方的目标就是尽快找到肇事逃逸的司机,逃逸的司机别心存侥幸,现在天网恢恢,想跑掉很难。
肇事者归案:一旦警方锁定了肇事者,会依法传唤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使其到案,到案后,肇事者需要配合警方的调查,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
责任认定:这是核心环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基本上,逃逸方全责是跑不了的,交警部门会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案件性质的初步判断:造成轻伤后果,本身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一般要求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逃逸”这个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会受到行政处罚。
赔偿与和解:这是结案前非常重要的一环,既然是逃逸方全责,那么对于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逃逸方(及其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是必须承担赔偿责任的,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赔偿协议书》,受害人出具《谅解书》,这个谅解书对于肇事者后续的处罚轻重可能会有影响,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行政处罚的作出:在完成调查和责任认定,并且民事赔偿部分处理得差不多(或者即使没完全处理完,但不影响行政处罚程序)后,交警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肇事逃逸的司机作出行政处罚,通常包括:罚款(一般是2000元以下,也可能更高)、吊销驾驶证(至少是扣12分,情节严重的可能吊销,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况是针对更严重的逃逸)、行政拘留(一般是15日以下)。具体罚多少,怎么罚,要看情节。
结案:当肇事者接受了行政处罚,并且履行了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义务(或者受害人通过法院诉讼等途径获得了赔偿),这个案子才算真正了结,警方那边会有一个结案的程序。
简单说,报警抓人 -> 定责 -> 赔钱(和解或诉讼)-> 肇事者受罚 -> 案子了结。
以案说法:小剐小蹭逃逸,照样要担责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案例:小王开车上班,在一个小区门口不小心蹭到了骑电动车的小李,小李只是膝盖擦破了点皮,人没啥大事,小王当时因为急着上班,又怕麻烦,没停车,一脚油门就走了,小李很生气,当即报了警,并且记住了小王的车牌号。
处理过程:
结果:小王虽然只是造成了轻微的剐蹭,但因为逃逸,不仅要赔钱,驾照还被记满了12分,得重新学习考试,真是“因小失大”,这个案子,就算是赔偿到位、处罚执行完毕后,才算正式结案。
法条链接:有法可依,心里有数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心里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解读:这条明确了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罚款200-2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解读:这条是关于逃逸后责任认定的核心条款,通常逃逸方全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解读:这条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即使是轻伤,合理的费用也需要赔偿。)
律师总结:警钟长鸣,依法行事
好了,今天关于“肇事逃逸致轻伤怎么结案”的话题就跟大家聊到这儿,我再给大家总结几句掏心窝子的话:
肇事逃逸致轻伤,结案流程要清晰**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来聊个挺严肃但也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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