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没收到还款提醒短信,结果逾期了?这锅谁来背?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记得快到还款日了,结果一查信用报告,竟然显示“逾期”?更离谱的是,翻遍手机记录,银行或平台压根没发过任何还款提醒短信,你说冤不冤?钱不是不还,而是根本不知道啥时候该还!今...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觉得自己还了款,或者至少记得该还钱的日子快到了,结果某天一查征信,发现居然“逾期”了?更离谱的是,翻遍手机记录,银行或平台压根没给你发过任何还款提醒短信,这时候你会不会觉得委屈?甚至有点气愤:“我又不是故意不还,你们连个消息都不通知,凭什么说我违约?”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让很多人踩坑的问题:没收到贷款还款提醒短信导致逾期,责任到底在谁?我们该怎么办?
很多人觉得,既然我在这家平台办了贷款,那他们就有义务提前通知我还款,尤其是现在很多APP动不动就推送优惠、营销信息,怎么到了关键的还款日,反而“失联”了?
但现实是: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金融机构必须通过短信或其他方式提醒你还款。
换句话说,按时还款是你作为借款人的法定义务,而发送提醒,只是机构的一种服务性举措,属于“加分项”,不是“必选项”。
就像你租房子,合同写明每月5号交租金,房东没打电话催你,你能因为没被提醒就不交吗?显然不行,贷款也是一样。
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就完全没得谈,关键在于:对方有没有尽到合理的告知义务?你是否曾主动登记联系方式并确认接收信息?系统是否存在明显的技术故障?
你留的手机号错了,或者换了号码没更新
这种情况下,责任基本在你自己,签合同时填错号码,或换号后没及时在平台更新,相当于切断了自己的信息通道,这时候说“我没收到短信”,很难站得住脚。
号码没错,但就是没收到短信,也没APP推送、电话提醒
这时候就有争议空间了,你可以去查证:
如果平台长期存在短信漏发、系统延迟等问题,且你有证据(比如客服聊天记录、投诉截图),那就有可能主张他们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
你收到了短信,但被手机自动归类到“垃圾信息”或“促销”文件夹
很多人中招在这里,现代智能手机太“智能”,把银行短信当广告过滤了,这种情况下,责任还是偏向借款人,毕竟设备是你自己的,管理也是你的责任。
去年有个真实案例让我印象很深,杭州的张先生通过某知名消费金融平台贷款3万元,每月还款日为15号,他在申请时明确填写了手机号,并勾选了“接收还款提醒”。
结果到了第4个月,他一直没收到短信,APP也没弹窗提醒,等他想起来查看时,已经逾期9天,平台不仅收了滞纳金,还把逾期记录上报了征信。
张先生很恼火,第一时间联系客服,对方一句“系统正常发送,可能是手机问题”就打发了他。
但他没放弃,他做了三件事:
平台迫于监管压力,撤销了逾期记录,并公开致歉。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承诺“将通过短信+APP双重提醒还款”,却只完成了形式上的“发送”,未确保“有效触达”,这就构成了履约瑕疵。
虽然《民法典》没有直接规定“必须发还款提醒”,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找到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提供还款提醒服务”,而机构未履行,属于违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金融服务涉及重大利益,重要时间节点的提示应视为必要信息披露。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七条:若因信息传递渠道(如手机号)失效导致用户受损,机构在变更或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确认。
有没有约定,决定了你能不能追责;有没有证据,决定了你能不能赢。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人因为一条没收到的短信,毁了几年积累的信用,有人因此买房贷不了款,有人找工作被背调刷下来,真的很可惜。
我要给你几个实用建议:
不要依赖提醒,养成主动查看的习惯
把还款日设成手机日历提醒,提前3天、1天各设一次,别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
定期检查联系方式是否正确
尤其是换手机号后,务必第一时间登录所有金融平台更新信息。
保留沟通证据
如果发现短信没收到,马上截图、录屏,联系客服并保存记录,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维权的关键。
遇到不合理逾期,勇敢申诉
向平台申诉 → 银保监会/工信部投诉 → 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每一步都有法律支持,别轻易认栽。
最后我想说:信用是你人生的一张隐形身份证,它不会说话,但会在关键时刻替你发声。
别让它因为一次“我以为会收到短信”的疏忽,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
规则是用来遵守的,但也可以用来争取公平。关键是,你要懂它,用它,守护它。
没收到贷款还款提醒短信,结果逾期了?别慌,先搞清楚这几点!,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觉得自己还了款,或者至少记得该还钱的日子快到了,结果某天一查征信,发现居然“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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