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被短信轰炸说涉嫌诈骗?别慌,先搞清这3个关键点!
你有没有收到过这样的短信? “您因贷款逾期已构成金融诈骗,我司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请立即还款,否则后果自负!” 或者更吓人的:“您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警方将在48小时内上门拘捕!”...
“您已涉嫌贷款诈骗,请立即还款,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看到“诈骗”两个字,心跳是不是瞬间加速?尤其是最近手头紧、贷款逾期了几天,更觉得天要塌了,可冷静想想,欠钱不还就是诈骗吗?这些措辞吓人的催收短信,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今天咱们就来掰扯清楚这件事。
作为从业多年的执业律师,我见过太多人因为一条短信吓得六神无主,甚至被迫借新还旧、陷入更深的债务泥潭,大多数情况下,这类短信是典型的“恐吓式催收”,利用信息不对称制造恐慌,本质上并不合法。
我们先理清一个基本逻辑:民事违约 ≠ 刑事犯罪。
你办了贷款,按时还款是义务;但如果因为临时困难还不上,属于合同履行问题,是民事纠纷,归《民法典》管,而“诈骗罪”是刑法里的重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行为,比如你压根没打算还钱,用假资料骗贷,那才可能涉及诈骗。
但如果你只是暂时逾期,哪怕拖了几个月,只要当初申请贷款时身份真实、用途合规、有还款意愿,就不构成诈骗,这时候对方发短信说“你涉嫌诈骗”,轻则是越界催收,重则可能涉嫌诽谤或敲诈勒索。
那为什么平台敢这么发短信?
很简单,成本低、见效快,很多人一看到“公安”“立案”“通缉”之类的词,立马慌了神,赶紧筹钱还款,可他们不知道,这种威胁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真正要走刑事程序,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不是某家公司发条短信就能定性的。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现在不少第三方催收公司打着“法务”“调查组”的旗号,用仿官方口吻发短信,内容极具迷惑性,XX金融司法协作中心”“信用追偿办公室”——听着挺正规,其实是自己编的名字,根本没有执法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通过短信对你进行“定罪”。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第一,保存证据:把所有短信、电话录音保留下来,包括发送号码、时间、内容,这是将来维权的关键。
第二,理性回应:不要被情绪牵着走,可以书面回复对方:“本人确有贷款逾期,属民事债务范畴,贵方以‘诈骗’等言辞进行威胁,涉嫌侵犯名誉权及违反《互联网金融个人网络借贷催收公约》,请立即停止不当催收行为。”
第三,主动沟通:如果确实有还款压力,不妨主动联系贷款机构协商展期或分期,展现诚意,避免事态升级。
以案说法:一条“诈骗”短信换来三万赔偿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林因疫情失业,信用卡和网贷共逾期两万多元,某天突然收到十几条短信,来自不同号码,内容几乎一样:“你已构成金融诈骗,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将在48小时内上门抓捕。”小林吓得整夜失眠,甚至向亲戚谎称“出事了”借钱还款。
后来他找到我咨询,我们调取了通话记录和短信日志,发现这些信息均来自外包催收公司,且该公司并未取得合法催收资质,我们随即向银保监会和网信办投诉,并提起名誉权侵权诉讼。
法院最终认定:催收方使用严重失实、带有恐吓性质的表述,超出合理催收范围,对当事人造成精神损害,判决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并公开道歉,这个案子也成了当地首例因“恐吓式催收”被判赔的典型案例。
你看,法律从来不是摆设,关键是你得知道怎么用。
法条链接:
律师总结:
贷款逾期不可怕,可怕的是被恐惧操控。
真正的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权利边界,欠钱该还,但不该被当成“罪犯”对待,那些披着“法律外衣”的恐吓短信,本质是催收话术的越界,不是法律的警告。
我始终相信,法治社会的进步,不仅体现在规则的完善,更体现在每一个普通人面对压力时,能保持清醒,敢于说“不”。
下次再收到“你涉嫌诈骗”的短信,别急着害怕,先问一句:
“你说我诈骗,有立案通知书吗?有法院判决吗?有公安机关盖章吗?”
没有,那就只是虚张声势。
守住底线,也守住尊严。
有问题,找专业的人聊一聊,比盲目还款更值得。
“您已涉嫌贷款诈骗,请立即还款,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一看到“诈骗”两个字,心跳是不是瞬间加速?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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