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动手了,怎么避免对方轻伤?真造成轻伤了又该怎么办?
我必须得把丑话说在前头:打人是不对的!是违法的!严重的甚至是犯罪! 这可不是开玩笑,咱们都是成年人,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你有理没理,一旦动了手,性质就变了,能不动手,咱尽量别动那“金贵”的手。...
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闹心的事儿,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可要是一时冲动,动手把人给打了,还造成了轻伤,这时候脑子里第一个念头可能就是“坏了,快跑!” 但跑了就真的能一了百了吗?今天咱就好好说道说道:把人打轻伤了怎么办?一时慌了跑了又该怎么办?
唉,说真的,谁也不想遇到这种事儿,可万一,我是说万一,真碰上了,脑子可不能跟着一起“跑”了,得赶紧冷静下来琢磨琢磨。
咱得明白,打人致轻伤,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家务事”或者“小矛盾”了,这已经触犯法律了。轻伤啊,朋友们,在法律上,这可能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听起来是不是挺吓人?没错,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那有人说了,“我当时太害怕了,脑子一热就跑了,现在想想后悔死了,这可咋整啊?”
跑,真不是个好主意!你可能觉得,跑了警察就找不到了?现在什么年代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靠“躲猫猫”过关,那真是太难了,你这一跑,性质就变了,本来可能还有机会争取个好态度,从轻处理,这一跑,就变成了“畏罪潜逃”,那处罚起来,只会更重,不会更轻,你想想,整天提心吊胆,东躲西藏,吃不好睡不好,那日子是人过的吗?与其这样,不如早点面对。
那正确的姿势是啥呢?
如果刚打完人,还没跑远,或者正在犹豫要不要跑——千万别跑!
如果已经一时糊涂跑了,现在肠子都悔青了——赶紧回来!
无论是当场没跑还是后来自首了,接下来还有个关键动作——积极赔偿,争取谅解!
所以说,核心思路就是:别跑!自首!赔钱!求原谅!这几步走对了,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情的严重程度。
给大伙儿说个真实的小案例吧,就叫它“小李的故事”。
小李年轻气盛,有天在酒吧因为一点小事跟人起了冲突,推搡之间,小李一拳打在了对方脸上,造成对方鼻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当时小李也懵了,一看对方流血了,心里害怕,趁着场面混乱就溜了。
回家之后,小李是吃不下睡不着,总觉得警察会找上门,没过几天,他听说警察已经在调查这事儿了,还去了他老家走访,小李这下更慌了,整天提心吊胆,后来,他家里人劝他:“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去自首吧,争取宽大处理。”
小李听了家人的话,主动去了派出所投案自首,到了派出所,小李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态度也挺好,警察同志也告诉他,他这个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如果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加上自首情节,处理结果会好很多。
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小李的家人积极联系了被打的小张(化名),小李的父母代他向小张诚恳道歉,并赔偿了小张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块钱,小张看小李年纪不大,又是自首,态度也挺诚恳,就原谅了小李,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考虑到小李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就判处小李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意思就是,小李不用真的去监狱服刑,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好好表现,遵守规定,这六个月的刑就不用执行了。
你看,小李虽然一时冲动犯了错,还跑了,但后来及时醒悟,选择了自首和积极赔偿,最终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如果他一直跑下去,被抓到的话,那判刑肯定就不是缓刑这么简单了。
咱再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和解协议的效力】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所以啊,各位朋友,万一,我是说万一,真不小心动手把人打成了轻伤,记住我一句话:冲动是魔鬼,逃跑更是错上加错!
打了人,犯了错,就要勇敢面对,承担责任,法律虽然严肃,但也鼓励知错能改、弥补过错的行为,与其惶惶不可终日地东躲西藏,不如主动站出来,把问题解决了,才能真正开始新的生活,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遇事冷静,千万别动手,和气生财,平安是福!
把人打轻伤了怎么办?一时慌了跑了又该怎么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好嘞,各位朋友,今天咱们来聊个挺让人闹心的事儿,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可要是一时冲动,动手把人给打了,还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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