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打出轻伤,后果有多严重?到底会怎么处理?
生活中,谁还没个磕磕碰碰、火气上头的时候?有时候一句口角不对付,可能就动起了手,但你知道吗?拳头一出去,事情的性质可能就完全变了,特别是当对方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赫然写着“轻伤”两个字,那可就不是简单...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那些高大上的商业合同,就说说咱们老百姓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糟心事——打架,话说回来,谁也不想跟人起冲突,但有时候火气一上来,拳头可能就没管住,那问题就来了:要是打架打出个“轻伤”,这事儿到底怎么算?会怎么判呢?是赔钱就完事,还是说可能要“进去”待几天?今天我就掰开揉碎了给大家说道说道。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律师朋友,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一言不合,可能就从口角升级到了肢体冲突,很多人觉得,打架嘛,小打小闹,顶多赔点医药费,道个歉就完事儿了,但我得提醒您,要是这“小打小闹”一不小心造成了“轻伤”,那性质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可不是您想的“私了”那么简单。
咱们得明白一个关键点:打架导致他人“轻伤”,这已经不仅仅是“民事纠纷”那么轻松了,它很可能已经触及了刑事犯罪的边缘,您没听错,是“刑事犯罪”!
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呢?
咱们国家《刑法》里有个罪名,叫“故意伤害罪”,听名字就知道,得是“故意”去伤害别人,而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这里的“轻伤”,就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
先说说“轻伤”怎么来的?不是您觉得对方“看着挺惨”就是轻伤,也不是对方说“我头疼就是轻伤”,这个“轻伤”有严格的法律界定,是需要通过法定的法医鉴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的,比如骨折了、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视力听力受影响了等等,具体得看鉴定结果。
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会怎么判?如果经过鉴定,伤者的伤情达到了“轻伤”级别,而且打人者主观上是故意的(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别人,还这么做了),那么打人者就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您看,这可不是闹着玩的,是可能要蹲监狱的!
那是不是只要造成轻伤就一定会坐牢?也不一定,这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比如说,如果情节比较轻微,打人者事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就是咱们常说的“私了”达成协议,对方不再追究),而且社会危害性不大,那么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非常慎重,可能会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可能判处缓刑(不用实际关押,在社区接受矫正),或者检察院那边也可能因为情节轻微而作出不起诉决定。
就算不构成刑事犯罪,民事赔偿跑不了!退一万步说,就算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情节显著轻微,或者证据不足)没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民事赔偿责任是绝对免不了的,被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实际产生的损失。
所以啊,大家千万别觉得打架是小事,一时冲动,一拳下去,可能不仅要掏空钱包,还得搭上自己的自由,遇到矛盾,冷静!冷静!再冷静!有话好好说,实在不行找警察、找居委会、找律师,总有比动手更好的解决办法。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老王和小李吧,俩人是邻居,因为楼道堆东西的事儿吵了起来,越吵越凶,最后动了手,老王年轻气盛,一拳打在了小李的鼻子上,当时看着流了点血,小李也没当回事,结果过了两天,鼻子越来越肿,去医院一查,鼻骨骨折了!法医一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这下小李不干了,报了警,老王这时候才慌了神,知道自己闯祸了,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为老王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轻伤),后来,在律师的调解和双方家属的努力下,老王积极赔偿了小李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万块钱,小李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追究老王的刑事责任。
法院考虑到老王是初犯、偶犯,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主动到派出所交代情况),并且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判决老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您看,老王虽然没真去坐牢,但也背上了“前科”,这对他以后的工作、生活多少都会有影响,这一拳的代价,可不小啊!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这条是说,如果伤情没达到轻伤,或者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也就是治安拘留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律师总结
因为民事纠纷打架造成他人“轻伤”,这事儿可大可小,但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好嘞,各位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法律圈摸爬滚打多年的律师,今天咱们不聊那些高大上的商业合同,就说说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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