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借钱不还还放狠话?别硬刚,三招让他跪着求你还钱!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人?借你几万块说得好好的“下个月就还”,结果拖了半年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最后你还忍不住发个火,对方倒好,反手一句:“有本事去告啊,老子没钱!”甚至更难听的脏话都甩过来,气得你整晚睡不...
朋友张嘴借两万,说好下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微信不回、电话拉黑,连朋友圈都设了权限——这种事儿,谁碰上都窝火,可气归气,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人是不是成‘老赖’了?我能去法院告他吗?”
今天咱们不绕弯子,就掰开揉碎讲清楚一件事:借钱不还,到底能不能把对方告成“老赖”?别急,答案不是“能”或“不能”这么简单,关键看你怎么走对这三步。

很多人一听到“老赖”这个词,脑海里立马浮现出那种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天天吃喝玩乐却死活不还钱的人,但法律上的“老赖”,学名叫失信被执行人,可不是你随口一说就能定性的。
想让一个人被法院列为“老赖”,前提是:你得先打赢官司,拿到胜诉判决,然后对方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执行。
换句话说,光是“他欠我钱”这句话,还不足以让他变成老赖,你得先证明这笔债是真的存在,而且你已经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了。
举个最基础的例子:你借给朋友3万元,只有微信聊天记录说“月底还你”,没打借条,也没转账备注,这种情况下,哪怕你去法院起诉,法官也可能因为证据不足驳回你的请求,没有生效判决,自然谈不上“拒不执行”,更别说上“老赖名单”了。
所以第一步的重点是:收集证据,固定债权。
这些材料齐了,才算迈出了通往“老赖认定”的第一步。
很多人以为,只要法院判了对方还钱,事情就结束了,错!真正的考验,往往在判决之后。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还是不还钱,你得主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候,你提交的不只是判决书,还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会查他的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但现实是,很多“老赖”早就提前转移财产,名下干干净净,查来查去就是“无可供执行财产”。
这时候,案件可能会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也就是俗称的“终本”,但这不等于你放弃追债,只要发现对方有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第二步的核心是:判决不是终点,执行才是战场。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把一个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大家说的“老赖名单”):
一旦被列入,后果很严重:
所以你看,“老赖”不是情绪标签,而是司法惩戒机制中的一环,必须严格依法认定。
老李借给同乡老王5万元做小生意,当时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后还清,到期后老王推脱,两年都没动静,老李起诉,法院判了,但执行时发现老王名下没房没车,银行余额不到200元。
执行法官做了财产调查,也上了限高令,但案子还是“终本”了,半年后,老李偶然发现老王在某平台直播卖货,收款用的是妻子的微信账号,他立刻向法院举报,并提交了直播截图和交易记录。
法院核查属实,认定老王通过他人账户隐匿收入,属于规避执行行为,依法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并冻结其配偶账户中与债务等额的资金,老王迫于压力,一次性还清本金加利息。
这个案子说明:成为“老赖”不是自动的,而是靠债权人持续追踪、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1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符合条件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名单。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说到底,借钱不还的人,未必马上就是“老赖”;但只要你依法走完程序、坚持执行,就有机会让他戴上这顶帽子。
记住三句话:
最后提醒一句:遇到借钱不还,别在朋友圈发泄情绪,也别私下威胁恐吓。真正有力的武器,永远是法律程序 + 关键证据 + 持续行动。
你手里握的不只是欠条,更是一份可以兑现的权利,别让它烂在抽屉里。
借钱不还就是老赖?法院怎么认,你得先搞清这三件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朋友张嘴借两万,说好下月发工资就还,结果半年过去微信不回、电话拉黑,连朋友圈都设了权限——这种事儿,谁碰上都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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