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逾期1年半,企业还有救吗?一位资深律师的忠告
老张坐在我对面,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眼角泛着血丝。「一年半了,对方招商时承诺的资金至今没到账,公司现金流已经快撑不住了。」他苦笑着摇头,「我现在该怎么办?打官司?还是认赔?」
这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咨询。招商逾期1年半,看似是商业合作中的「常见病」,但背后隐藏的法律风险和情感纠葛,远比想象中复杂。
逾期不是「小事」,而是法律与情感的双重煎熬
许多企业主最初对待招商逾期的态度往往是「再等等看」,但一年半的逾期已经远远超出合理账期,甚至可能触及根本违约的底线,从法律角度,这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合同履行问题,而是对方是否仍具备履约意愿和能力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种逾期往往伴随着情感上的信任崩塌,企业主不仅损失了资金,更可能因为长期焦虑而陷入决策误区:有的选择「硬扛」,有的则盲目启动诉讼,反而忽略了证据固定和谈判策略。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你迟迟不行动,即便有理,也可能因为诉讼时效过期而丧失胜诉权。
律师建议:三步走,理性应对逾期困局
重新梳理证据,评估对方履约能力
立即整理合同、付款承诺函、沟通记录等证据,重点查看合同中关于逾期违约责任的规定,通过企查查等工具调查对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判断其是否还有偿付能力。发送律师函,正式施压
一份措辞严谨的律师函,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正式警告」,更是谈判筹码。许多企业收到律师函后会主动协商,因为这意味着你已准备启动法律程序。谈判与诉讼并行准备
如果对方仍有还款意愿,可尝试协商分期或抵偿方案;若已失联或明确拒绝,应果断起诉。诉讼虽耗时,但往往是挽回损失的最终途径。
法律依据:这些法条是你的底气
《民法典》第577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584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民法典》第188条
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逾期1年半仍在时效内,但必须尽快行动。
小编总结:别让「等待」拖垮你的企业
招商逾期1年半,本质上是一场与时间赛跑的游戏。法律是底线,但不是唯一工具;情感是纽带,但不能成为决策的枷锁,企业主要学会在理性与感性之间找到平衡:既要用法律武器捍卫权利,也要用商业思维判断「值不值得」。
如果你正陷入类似的困局,行动比焦虑有用,策略比情绪重要,必要时,不妨让专业律师帮你拨开迷雾——毕竟,有的战争,不适合独自上场。
本文由一位不愿看到企业主深夜失眠的律师撰写,愿法律能成为你的铠甲,而非软肋。
招商逾期1年半,企业还有救吗?——一位资深律师的忠告,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