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了人,跑了,对方只是轻伤,会怎么判?后果很严重吗?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话咱们都听出茧子了,可就是有人心存侥幸,喝了酒还非要摸方向盘,更有甚者,万一不小心撞了人,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脚踩油门“溜之大吉”,最近就有朋友问我,说要是醉驾撞了人,对方...
“轻伤”不是你想“伤”,想“伤”就能“伤”**
咱们得明白,什么是“轻伤”?在法律上,“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擦破点皮、流点血”那么简单,它是有严格医学标准的,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说,骨折、耳膜穿孔(六周不能自行愈合)、视力下降到一定程度等等,这些才可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轻伤。
为啥有人想“作假轻伤”呢?无非就是想在打架斗殴、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纠纷中,占据所谓的“有利地位”,要么想让对方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比如达到轻伤可能涉及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要么就想在民事赔偿上狮子大开口,多捞点钱。
我必须严肃地告诉大家:“作假轻伤”这条路,绝对是条死胡同,是个巨大的坑!
技术上很难过关:现在的司法鉴定非常严格,不是你自己说有伤就是有伤,也不是随便找个小诊所开个证明就行,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或者双方共同认可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由专业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法医都是火眼金睛,人家吃这碗饭的,什么是陈旧伤、什么是新伤、什么是自伤、什么是他伤,通过检查、阅片(X光、CT、MRI等),很多猫腻都能看出来,你想靠点小伎俩,比如故意把伤口弄大一点,或者拿以前的旧伤来充数,大概率是行不通的。
法律风险极大:这是最要命的一点!如果你为了达到“轻伤”的目的,采取了伪造证据、贿买鉴定人员、甚至自伤自残等手段,一旦被查实,后果不堪设想。
道德层面不光彩: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诚信的,是对司法秩序的破坏,一旦败露,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失去他人的信任,颜面扫地。
以案说法:一时糊涂,“假伤”变“真刑”
咱们来看个真实的例子(人物均为化名):
小张和小李因为琐事发生口角,进而推搡了几下,小张觉得自己吃了亏,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就想让小李“付出代价”,他听人说“轻伤就能让对方坐牢”,于是就动了歪心思,小张偷偷找到在医院工作的远房亲戚王某,塞了个红包,让王某帮忙开个“肋骨骨折”的诊断证明,王某一时糊涂答应了。
后来,小张拿着这份“假证明”去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小李的刑事责任,警方介入后,按照程序要对小张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结果,在正规的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通过详细检查和CT影像分析,发现小张根本没有肋骨骨折的迹象,反而查出他的所谓“伤情”是伪造的。
真相大白后,小张的行为构成了妨害作证罪,王某构成了伪证罪,法院依法判处小张有期徒刑六个月,王某也受到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小李虽然在最初的推搡中可能也有责任,但因为小张的作假行为,整个事情的性质发生了改变,小张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个案例就充分说明,试图通过“作假轻伤”来达到目的,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法条链接:别侥幸,法律红线碰不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律师总结:遇事冷静,合法维权才是正道
朋友们,老王在这里再次强调:“作假轻伤”绝对是一条走不通的歪路,千万不能尝试!
遇到纠纷,情绪激动可以理解,但一定要保持冷静,选择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别让一时的冲动和侥幸心理,毁掉自己的人生,遇到事儿,多咨询专业律师,走正道,才是最靠谱的选择!
想作假轻伤博同情?后果很严重,律师劝你别踩坑!,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轻伤”不是你想“伤”,想“伤”就能“伤”** 咱们得明白,什么是“轻伤”?在法律上,“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