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成轻伤,到底能赔多少钱?对方耍赖不赔怎么办?
哎呀,这被人打伤了,搁谁身上都窝火,不光身体受苦,精神上也添堵,一旦鉴定结果出来是“轻伤”,那赔偿的事儿就成了大伙儿最关心的问题,毕竟,挨了打,花了钱,耽误了功夫,总得有个说法,对吧? 咱们得明白,...
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个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控制不住动了手,但打完架冷静下来,最关心的就是“这事儿到底怎么了?”“我这伤白受了?”“他要不要赔钱?”
咱们得明白一个大前提:打架肯定是不对的!不管谁对谁错,动手本身就容易激化矛盾,甚至触犯法律,能不动手尽量别动手,有事儿好好说,或者找警察叔叔帮忙。
那真要是动手了,伤又不够轻伤,具体该怎么处理呢?
第一时间报警,别想着“私了”了之:很多人觉得,哎呀,伤不重,私了算了,省得麻烦,但我告诉你,报警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为什么?因为警察叔叔来了之后,会做笔录,会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会固定证据,这些笔录、出警记录,将来万一双方协商不成,闹到法院,都是非常关键的证据,你自己私下说破天,没有官方记录,有时候真是说不清。
及时就医,保留好所有单据:不管伤看着多轻,只要动手了,最好还是去医院检查一下,一来是对自己身体负责,有些内伤表面看不出来;二来,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药费发票,这些都是你后续主张赔偿的直接依据。所有单据都要妥善保管,原件!原件!原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接受公安机关的调解:对于这种不够成轻伤的打架行为,公安机关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这其实是个挺好的解决方式,警察叔叔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你的实际损失(比如医药费、误工费啥的),来撮合双方达成一个赔偿协议,如果对方态度好,愿意赔偿,咱们也别狮子大开口,差不多就行,毕竟和气生财,早点解决早点省心。调解成功的,双方会签一个《治安调解协议书》,这个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不履行,你可以拿着它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不成怎么办?两种途径!
所以说,别以为伤不够轻伤就没人管了,你的合法权益还是有地方可以主张的。
以案说法:
就说我之前碰到的一个小案子吧,老张和老王是邻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谁家门口堆了点东西,俩人吵起来了,越吵越凶,老王一时冲动,推了老张一把,老张没站稳,摔地上了,胳膊肘擦破了点皮,膝盖也青了一块。
老张当时就报警了,警察来了之后,做了笔录,也带老张去医院检查了,医生诊断就是“多处软组织挫伤”,肯定够不上轻伤。
警察先组织调解,想让老王赔点医药费、误工费,老王一开始还挺横,觉得“就破点皮,凭什么赔那么多?”调解没成功。
既然调解不成,警察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认定老王殴打他人,对他处以了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拿到处罚决定书后,老张还是气不过,医药费花了几百块,耽误了一天工,这些损失不能自己扛啊,他就拿着警察的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药费发票、误工证明,还有那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法院起诉了老王,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总共一千多块钱。
法院开庭的时候,老王也来了,看到老张提交的一堆证据,特别是警察的笔录和处罚决定,他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最后法院判决老王赔偿老张各项损失共计1200元,老王这下没话说了,乖乖把钱赔给了老张。
你看,即使是这种小伤,只要你把该走的程序走了,证据保留好了,对方想耍赖也没那么容易。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像咱们上面案例里老王那种情况,情节较轻”,所以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就是你要求对方赔钱的法律依据,不管伤轻伤重,只要造成了人身损害,就可以要求赔偿这些合理费用。)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总结一下今天说的:
遇到这种事儿,别慌,别自认倒霉,也别想着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拿起法律的武器,一步一步来,你的合法权益是能够得到保障的,有理走遍天下,咱们要做个懂法、守法、会用法的文明人!
日常生活中,难免遇到个磕磕碰碰,有时候火气一上来,可能就控制不住动了手,但打完架冷静下来,最关心的就是“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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