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到底是不是捡漏神器?买了才发现是‘雷’谁来买单?
——一位执业12年房产执行律师的掏心话 (文|陈律 · 专注不动产执行与产权救济) 你刷短视频时,是不是常看到这样的画面: “起拍价380万,市场价650万!”“法院直拍,精装未入住...
“卖淫”到底算啥行为?不是拉个手、吃顿饭就叫违法,但一不留神就踩进刑事雷区!
你有没有刷到过这类消息?
“朋友介绍个‘伴游’,全程不越界,就陪聊陪逛,收点辛苦费,算违法吗?”
“KTV里出台小姐,客人没发生关系,只是摸了两下,警察来了也抓?”
“我开足浴店,技师按钟收费,偶尔‘加钟’时有肢体接触,老板要坐牢?”

这些问题背后,藏着一个被误解最深、也最易被轻描淡写的法律概念——“卖淫”。
它从来不是字面意思的“卖+淫”,也不是道德评判的标签,而是一个由司法解释锚定、由客观行为界定、由主观意图补强的法定违法/犯罪构成要件。
简单说:
✅卖淫 ≠ 卖身(法律上没有“卖身罪”);
✅卖淫 ≠ 发生性关系(未完成也能既遂);
✅卖淫 ≠ 一定坐牢(可能治安处罚,也可能十年以上);
❌但卖淫 = 公然用身体换取财物的非法性交易行为——这个“性交易”,司法实践中早已突破传统认知。
2022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文规定:
——一位干了18年刑辩律师的掏心话,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者提供手淫、口交、肛交等能够满足他人性欲
“卖淫”到底算啥行为?不是拉个手、吃顿饭就叫违法,但一不留神就踩进刑事雷区! 你有没有刷到过这类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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