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了警察,还造成了轻伤,会怎么判?
咱们都知道,警察同志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咱们老百姓安全的,平时风里来雨里去的,确实挺辛苦,可偏偏就有那么些人,因为一时冲动,或者脑子没转过弯儿来,跟警察发生冲突,甚至动手动脚,最后把警察给弄伤了,您说...
喝醉酒,绝对不是免责的理由!咱们老祖宗都说“酒壮怂人胆”,但这“胆”要是用错了地方,那法律可不会因为你“喝断片”了就对你手下留情,警察同志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咱们老百姓安全的,他们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时候,代表的是国家法律的权威,你对他们动手,那可不仅仅是跟一个“人”发生冲突那么简单,这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性质非常严重。
喝多了袭警,还造成了轻伤,到底会面临什么呢?
那万一,我是说万一,真发生了这种糊涂事,该怎么办呢?
千万别心存侥幸,觉得“喝多了不懂事”就能蒙混过关,法律的红线碰不得,警察的执法权威更是不容侵犯!
咱们来看看一个真实发生过的案例(为保护隐私,人名地名已做处理):
小王,28岁,公司职员,某天晚上和朋友聚餐,喝了不少白酒,散场后,他摇摇晃晃地准备开车回家,正好遇到交警在查酒驾,小王酒劲上来了,觉得警察拦他是故意找茬,拒不配合检查,还对交警骂骂咧咧,一名年轻交警上前想扶住差点摔倒的他,结果小王误以为要抓他,情急之下挥拳打向交警脸部,造成交警鼻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随后,小王被当场控制,酒醒后,小王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在律师的帮助下,小王积极赔偿了交警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并取得了受伤交警的书面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小王在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以暴力方法袭击,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考虑到小王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以袭警罪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七个月。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便有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构成了犯罪,刑罚依然是难免的,一时的冲动,换来的是法律的制裁和人生的污点。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心中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 【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暴力袭击”就包括了殴打等行为,造成轻伤,显然属于“暴力袭击”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这就是为什么上面案例中提到“如实供述”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认罪认罚,也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见过太多因为一时糊涂、酒后失德而触犯法律的案例,每次都让人扼腕叹息,针对“醉酒袭警致轻伤”这个问题,我给大家总结几点核心:
喝醉酒,绝对不是免责的理由! 咱们老祖宗都说“酒壮怂人胆”,但这“胆”要是用错了地方,那法律可不会因为你“喝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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