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后再动手,责任咋算?对方先动手我还手,又咋说?
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一句话不投机,可能就从口角升级到推搡,甚至动手,咱们今天就聚焦一个点:如果冲突中已经有人受了“轻伤”,这时候,不管是谁,要是再动了手,这责任到底该怎么分?是不是说,只要对方...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王律师,生活中难免有摩擦,但如果真升级到动手,还把人打成了轻伤,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这时候,去派出所录口供,就成了关键中的关键,很多人一紧张,要么语无伦次,要么想当然地“美化”自己,要么就是啥都不敢说,这些都不是上策。
你得明白,录口供的目的是啥?
警察叔叔录口供,是为了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固定证据,你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将来定案的依据,这事儿马虎不得。
录口供的时候,到底该咋说呢?记住这几个核心原则:
那说错了会有啥影响呢?
记住,录口供,“真实”、“客观”、“全面”是三大法宝,别耍小聪明,实话实说,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清楚,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个简单的例子:
小王和小李因为停车位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先推了小王一把,小王火了,一拳打在小李脸上,导致小李鼻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你看,后者就把时间、地点、人物、起因(抢车位)、经过(争吵、对方先推搡、自己挥拳打人部位)、结果(对方捂着脸)以及自己当时的想法(没想打成什么样,一时冲动)都说清楚了,也提到了对方的行为和自己可能的伤情,这样警察就能比较客观地了解情况,如果小王一开始就撒谎,说自己没打人,或者是对方自己摔的,后来被查出来,那性质就恶劣多了。
法条链接
咱们再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这说明口供很重要,但不是唯一的,但你自己的供述肯定是重要证据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如实回答”是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构成轻伤,就可能触犯这条了。)
律师总结
好了,今天跟大家聊了这么多,核心就一个:构成轻伤后录口供,务必实事求是,冷静客观,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听清楚问题再回答,仔细核对笔录再签字。
录口供不是“过家家”,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对你的处理,一时的紧张或者侥幸心理,都可能让你吃大亏,记住那几个W(Who, When, Where, What, Why, How),把事情说清楚、说明白。
最好的情况是咱们一辈子都用不上这些知识,但真遇到事了,也别慌,按我说的这些要点去做,至少能保证你不会因为程序上的疏忽或者不当言辞而让自己陷入更被动的境地,如果案情复杂,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给你提供法律帮助,这才是最稳妥的办法。 对大家有帮助,我是王律师,咱们下次再聊!
构成轻伤后录口供,到底该咋说?说错了会有啥影响?,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朋友王律师,生活中难免有摩擦,但如果真升级到动手,还把人打成了轻伤,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可能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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