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打成轻伤,施暴者会有啥后果?受害者能咋办?
说起家暴,很多人可能还停留在“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老观念里,觉得两口子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外人不好插手,但我跟您说,这种想法大错特错!家,本该是最温暖的港湾,要是变成了拳脚相加的“战场”,那可就触犯法...
咱们先把话说在前头,脸上受伤,那可比身上其他地方受伤更让人揪心,脸是一个人的“门面”,不仅影响外观,还可能影响视力、嗅觉、甚至说话吃饭,一旦面部被砍伤,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伤人者会受到什么惩罚?我这伤到底算什么程度?
咱们得明白一个法律概念——“轻伤”,很多人可能觉得,都动刀子了,流了那么多血,肯定是重伤了吧?其实不然,法律上对于“轻伤”、“重伤”有非常严格和细致的鉴定标准,这可不是咱们凭感觉说了算的,具体得由公安机关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比如说,面部单个创口长度4.5厘米以上,或者多个创口累计长度6厘米以上,又或者造成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就可能构成轻伤二级;如果伤得更重,比如创口更长、伤到眼球、造成面瘫等等,那就可能构成轻伤一级甚至重伤了。
如果鉴定下来,确实是“轻伤”,施暴者会面临什么样的刑罚呢?
这就要提到《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咱们国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轻伤”的话,就对应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量刑幅度。
具体会判多久,可不是一刀切的,法官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
面部被砍成轻伤,施暴者不是简单关几天就完事的,他/她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会留下案底,对今后的工作、生活都会产生严重影响。
那作为受害者,咱们应该怎么办呢?
给大家讲个前两年我办过的案子吧,就叫它“小张案”。
小张和小李是邻居,因为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两家积怨已久,有一天,因为一点小事,两人在楼道里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李一时激动,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冲出来,朝着小张的脸就划了一下,小张当时就血流满面,赶紧被家人送到医院。
经诊断,小张面部创口长度5厘米,深达皮下组织,医生给他缝了十几针,后来经过司法鉴定,小张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很快就立案侦查了,小李也被刑事拘留,小李的家人这才慌了神,赶紧来找我,希望能帮小李争取从轻处理。
我了解情况后,首先建议小李的家人积极联系小张,诚恳道歉,并主动提出赔偿,一开始小张和他家人情绪很激动,要求的赔偿金额也比较高,毕竟脸上留了疤,换谁都难受,经过我多次从中沟通协调,小李家人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小李家赔偿了小张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后续的美容修复费用等共计10万元,小张也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
到了法院审判阶段,考虑到小李是初犯、偶犯,案发后有自首情节(虽然是被抓的,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也算坦白),并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小李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这个案子里,小李虽然免于牢狱之灾(缓刑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就不用实际服刑),但也留下了案底,而小张虽然得到了经济赔偿,但脸上的疤痕是永远无法抹去的,所以说,冲动是魔鬼,遇事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能用暴力解决问题!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做到心里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标准比较专业,大家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就行,具体鉴定由专业机构进行)里面对“轻伤一级”、“轻伤二级”都有详细规定,比如面部轻伤二级就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好了,今天跟大家聊了这么多,总结一下核心观点:
有任何法律问题,随时可以来找我聊聊,咱们下次再见!
脸上挨了一刀,构成轻伤会怎么判?受害者该如何应对?,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先把话说在前头,脸上受伤,那可比身上其他地方受伤更让人揪心,脸是一个人的“门面”,不仅影响外观,还可能影响...
点击复制推广网址:
下载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