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老赖借钱不还犯法吗?欠钱不还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红线?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张口借了两万块,说好三个月还,结果一年过去了,电话不接、微信拉黑,见面就装傻,一提还钱就“最近手头紧”?在肇庆这样的城市里,人情社会味道浓,借钱讲的是“面子”,可一旦遇到“...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朋友开口借钱,语气恳切,说周转几天就还,你心一软,钱借出去了,结果几个月过去,对方不仅没还,还开始玩消失、装可怜、倒打一耙?更离谱的是,有些人不但不还钱,还能理直气壮地反咬一口:“谁让你信我?我又没写借条!”——尤其是某些“女老赖”,嘴上说着“姐妹情深”,背地里却把人情当挡箭牌,把法律当空气。
别急,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当你碰上这种“借钱不还还耍赖”的人,尤其是那些擅长情感绑架、道德施压的“女老赖”,到底该怎么应对?是忍气吞声认栽,还是拿起法律武器硬刚到底?

首先得认清一个现实:再熟的关系,也抵不过一张白纸黑字的借条,很多人碍于情面,微信转账时只写“转你啦~”,连个备注都没有,可一旦翻脸,这些记录在法律上可能连“借款”都算不上,对方一句“这是你给我的礼物”或者“这是我们一起吃饭的钱”,你就哑口无言。
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固定证据,别觉得麻烦,这一步决定了你将来能不能打赢官司,你要收集的包括:
没有证据,再有理也是空谈,很多案子最后败诉,不是法官不讲理,而是原告拿不出像样的证据链。
别被情绪带偏,有些“女老赖”特别会演——朋友圈天天晒娃、发正能量语录,私底下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拉第三方亲戚朋友来说情:“她也不容易,孩子上学、老公失业……”听着挺惨,但你要清楚:她的困难,不能成为你承担损失的理由,同情归同情,法律归法律,你可以选择原谅,但前提是你要先拥有“追究”的权利。
第三,别拖!很多人想着“再等等,她可能会还”,结果一等就是两年,过了诉讼时效,法院直接不予受理,我国《民法典》规定,普通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她逾期不还那天起,你就该警惕了。
那有人问:“她要是干脆不承认呢?”别怕,法院看的是证据,不是态度,只要你的证据链完整,即使对方当庭否认,法官也能根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张女士和李女士是多年闺蜜,2021年李女士以孩子留学为由,向张女士借了5万元,口头承诺半年内归还,张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备注“借款”,聊天中李女士也多次表示“一定还”。
可三年过去了,李女士不仅没还钱,还把张女士微信拉黑,张女士在朋友圈发了一句“有些人借钱时不提条件,还钱时全是理由”,结果被李女士截图,反过来起诉她侵犯名誉权,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
张女士的言论未指名道姓,且基于真实存在的借贷事实,属于合理表达情绪,不构成侵权,法院根据转账记录、聊天内容,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判决李女士限期偿还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真实债务关系下,债权人合理维权不侵权;而债务人想用“名誉权”当挡箭牌,法院也不会买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遇到“女老赖”,别被性别标签迷惑,也别被情感绑架压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欠钱不还,你就拥有追讨的权利,关键是要做到三点:留证据、守时效、稳心态。
借钱本是信任的体现,但信任不能替代法律,真正的朋友,不会让你陷入“要钱伤感情,不要钱伤钱包”的两难,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诚信都没有,那这段关系本身就不值得维系。
下次再有人开口借钱,不妨多问一句:“要不要写个借条?”这不是冷漠,而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关系的尊重。
善良要有锋芒,信任要有底线——这才是成年人世界最清醒的活法。
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朋友开口借钱,语气恳切,说周转几天就还,你心一软,钱借出去了,结果几个月过去,对方不仅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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