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椅子打人致轻伤,会怎么判?要赔多少钱?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王律师,今天咱们聊个挺接地气,但也挺严肃的话题——日常生活中,万一因为点口角、矛盾,脑子一热,抄起身边的椅子就把人给打了,结果鉴定下来是个“轻伤”,这事儿到底会怎么了?会判...
生活中,谁都难免有个磕磕碰碰,火气上来了,有时候可能就没控制住自己的拳头,但咱们得明白,拳头这东西,打出去容易,后果可能就不是你能轻易承担的了,尤其是如果把人打成了“轻伤”,这性质可就变了,不再仅仅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了,很可能要扯上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咱们得搞清楚,什么是“轻伤”?这可不是咱们老百姓凭感觉说“哎呀,看着挺轻的”或者“流了点血就是轻伤”这么简单,法律上的“轻伤”是有严格的医学鉴定标准的,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比如说,骨折了、耳膜穿孔了、或者伤口达到一定长度了,这些经过鉴定,可能就构成轻伤了,是不是轻伤,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对方说了算,得看专业鉴定结果。
一旦鉴定结果出来,确实是“轻伤”,打人的一方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刑事责任——“会不会坐牢?”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故意打人致人轻伤,就可能构成《刑法》里规定的“故意伤害罪”。
民事赔偿——“要不要赔钱?”
答案是肯定的!就算不用负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减轻了,民事赔偿这一块是跑不了的,把人打伤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等,只要是合理的损失,打人者都得承担,具体赔多少,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有多大,双方也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方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所以说,打人成本真的很高,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还得赔钱。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简单的例子,让大家更直观一点。
案例:小明和小李因为一点口角在小区门口吵了起来,越吵越凶,小明一时激动,推了小李一把,小李没站稳摔倒了,胳膊肘磕在路边的花坛沿上,造成了肱骨骨折,后来小李去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是“轻伤二级”。
小明事后非常后悔,马上主动带小李去医院治疗,垫付了所有医药费,并且多次上门道歉,赔偿了小李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共5万块钱,小李也觉得小明态度诚恳,自己也有一定口角责任,就出具了书面的谅解书。
小明打完人觉得自己有理,扬长而去,小李报警后,警方找到小明,小明拒不承认,或者虽然承认了但拒绝赔偿,态度恶劣。
这个案例就能看出,不同的处理方式,结果可能天差地别。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做到心中有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律师总结
好了,聊了这么多,我给大家总结一下核心观点:
法律是严肃的,也是有温度的,它惩罚犯罪,也鼓励知错能改、弥补损失,希望大家都能远离暴力,珍惜自由,用理性和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天就聊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咱们下次再见!
打了人致轻伤,会怎么判?要赔多少钱?,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都难免有个磕磕碰碰,火气上来了,有时候可能就没控制住自己的拳头,但咱们得明白,拳头这东西,打出去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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