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成轻伤,对方耍赖不赔偿,怎么办?别慌,律师教你这样办!
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磕磕碰碰,可要是遇上那种动手打人,把你打成了轻伤,事后还拍拍屁股想耍赖,一分钱赔偿都不想出的主儿,那可真是能把人给气个半死!咱们挨了打,受了罪,花了医药费,耽误了工作,对方一句“...
大家伙儿,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伤人,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特别是被铁棍这种东西打伤,听着就吓人,一旦鉴定下来是“轻伤”,那对方可就不仅仅是赔点医药费那么简单了,这已经触及到法律的红线了。
咱们得明白,“轻伤”不是咱老百姓嘴里说的“伤得不重”,这是个法律概念,得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来认定,一旦构成轻伤,打人者就可能涉嫌《刑法》里的“故意伤害罪”,面临刑事处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刑事责任的压力,往往能促使对方更积极地赔偿咱们。
具体能赔多少钱呢?这可不是拍脑袋说的,得有理有据,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就是怎么要这个赔偿了。
所有的赔偿都要有证据支持,从受伤开始,就要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报警记录、笔录、伤情鉴定书、医疗费票据、病历、误工证明、收入证明、交通费票据、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等,证据越充分,咱们的主张就越容易得到支持。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叫“李先生被打案”吧。
李先生下班路上,因为一点口角,被王某用一根铁棍打在了胳膊上,当时李先生就觉得胳膊剧痛,报警后去医院检查,诊断为“左尺骨骨折”,住院治疗了15天,花了医药费2万多,后来,经法医鉴定,李先生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李先生月工资8000块,因为受伤请假了2个月,期间,他老婆请假照顾了他15天,他老婆月工资6000块,交通费花了大概500块。
出院后,李先生拿着伤情鉴定书找王某协商赔偿,王某一开始还挺横,觉得赔个万八千就不错了,李先生没跟他吵,直接告诉王某,他这已经构成轻伤,王某要负刑事责任,如果王某积极赔偿,取得他的谅解,法院可能会从轻处理;如果不赔,那他就等着坐牢,而且该赔的钱一分也少不了。
王某一听要坐牢,立马慌了神,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找李先生道歉并协商赔偿,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一次性赔偿李先生医疗费、误工费(8000元/月 x 2个月 = 16000元)、护理费(6000元/月 ÷ 30天 x 15天 = 3000元)、交通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x 15天 = 1500元)、营养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合计5万多元,李先生拿到赔偿款后,给王某出具了《谅解书》,法院考虑到王某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对其从轻处罚,判了缓刑。
这个例子里,李先生做得就很好:及时报警、做伤情鉴定、保存证据、利用法律的威慑力与对方协商,最终拿到了合理的赔偿。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这条明确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咱们前面说的那些医疗费、误工费啥的,都能在这儿找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虽然是轻伤,但暴力伤害带来的精神创伤是存在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情况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条是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轻伤就符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入罪标准了,对方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律师总结
被铁棍打成轻伤,这事儿可大可小,但绝对不能忍气吞声。
咱们是受害者,有权要求赔偿,遇到这种暴力事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别让施暴者逍遥法外,也别让自己的委屈白受,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但万一遇上了,就按我说的,一步一步来,有理有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被铁棍打成轻伤,赔偿款怎么算?对方耍赖不赔又该咋办?,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大家伙儿,生活中难免有个磕磕碰碰,但要是遇上故意伤人,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特别是被铁棍这种东西打伤,听着就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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