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被打了,咋算轻伤?能评上几级?
日常生活中,难免磕磕碰碰,万一真遇上点冲突,不小心头被打了,大家肯定特关心:“我这伤到底算啥程度啊?”“够不够轻伤啊?”“能评上个几级?”毕竟这直接关系到对方要不要负刑事责任,以及后续的赔偿问题,我就...
大伙儿都知道,脑袋瓜子是咱们身体最金贵的地方,里面可都是“司令部”,一旦被打了,轻的可能就起个包、流点血,重的那可就麻烦大了,但咱们今天重点说的是“轻伤”这个法律概念,很多人可能觉得,只要是流血了、破点皮,或者肿个大包,就算轻伤了,其实不然,法律上的“轻伤”,那可是有严格标准的,不是咱凭感觉说了算。
您得明白,咱们说的“轻伤”,可不是平时老百姓嘴里“哎呀,我受了点轻伤,不碍事”那个轻伤,法律上的轻伤,是用来界定对方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的一个重要门槛,简单说,达到轻伤,对方就可能要蹲班房了;没达到,可能就是个治安处罚,赔点医药费拉倒。

头上被打了,到底哪些情况才算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呢?这可不是我说了算,也不是您说了算,得有专门的法医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来鉴定,这个标准非常细致,咱挑几条跟脑袋有关的、比较常见的给大伙儿念叨念叨:
您看,是不是挺复杂?一旦头被打了,千万别自己琢磨“我这算不算轻伤”,最关键的一步是啥?赶紧报警!赶紧去医院!警察会根据情况安排您去做伤情鉴定,这个鉴定报告,就是后续处理的“铁证”。
那构成轻伤了,后果有多严重呢?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咱们国家《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对方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您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一系列损失。
就算没达到轻伤,只是轻微伤,对方也可能被治安拘留或者罚款,民事赔偿也是少不了的。
所以啊,头被打了,千万别自认倒霉,也别冲动报复,走法律程序,才是最靠谱的。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例子,就说小张和小李吧,俩人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起来了,越吵越凶,小李一时冲动,抄起旁边一个啤酒瓶就朝小张脑袋上招呼过去,“哐当”一下,小张脑袋当时就开了个口子,血流不止。
旁边人赶紧拉开,报警的报警,叫救护车的叫救护车,到了医院,医生给小张清创缝合,总共缝了6针,创口长度测量下来是5厘米,警察也来了,做了笔录。
小张出院后,警察就委托法医鉴定机构对小张的伤情进行鉴定,法医根据医院的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再结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认定小张头皮创口长度为5厘米,未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假设轻伤二级标准是8厘米),构成轻微伤。
那么这种情况下,小李的行为就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比如5到10天),并处以罚款,小张花的医药费、误工费这些,小李也得全额赔偿。
那如果当时小李下手更重,把小张打得颅骨线性骨折了,或者头皮创口缝了10针,长度达到了9厘米,法医鉴定下来是轻伤二级,那小李就麻烦了,他的行为就构成了《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接下来就是刑事案件了,小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李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要坐牢),同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法院会根据具体情节,判处小李相应的刑罚。
您看,就差这么几厘米,或者伤情的一个性质(皮外伤还是骨裂),后果可能就是天差地别。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是核心依据,具体条款大家可以自行查阅,里面对各种伤情,包括头部的轻伤一级、二级,重伤一级、二级都有非常详细的规定)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头被人打了怎么算轻伤”这个问题,咱今天就聊到这儿,我给大伙儿总结几点核心的:
大伙儿都知道,脑袋瓜子是咱们身体最金贵的地方,里面可都是“司令部”,一旦被打了,轻的可能就起个包、流点血,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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