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人了,咋区分是轻伤还是故意伤害呢?
生活中难免有摩擦,有时候冲动之下动了手,造成了伤害,大家心里就慌了:这到底是个啥性质?常听人说“轻伤”、“故意伤害”,这俩词儿经常一块儿出现,但它们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儿,又该咋区分呢?今天咱就用大白话好...
咱们先说说,这“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哎呀,就轻轻碰了一下,小伤小伤”那个意思,在法律上,“轻伤”是个很严肃的词儿,它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刑事案件还是一般的民事纠纷,赔偿金额可能也差着事儿呢,手指头骨折了,能不能算轻伤,可不是自己说了算,也不是医生说“没事,养养就好”那么简单,这里面有讲究。
那到底怎么区分呢?首先您得明白,法律上的伤情鉴定,是有专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尺子”的,这个标准里,对手指骨折的不同情况,都有明确的规定,咱普通人看着可能头大,但核心就看几点:

简单说吧,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单一的、没有移位的指骨骨折(比如咱们常说的“骨裂”),或者虽然骨折了但治疗后对手指功能影响不大,这种可能就够不上“轻伤”,顶多算个“轻微伤”。
如果骨折情况比较严重,
这里我得强调一句,具体是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还是轻微伤,甚至更重,这可不是咱自己判断的,也不是普通医生能定的,必须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有资质的法医鉴定机构,根据您的病历、片子(X光、CT啥的),甚至是当面检查您的恢复情况,才能给出权威的鉴定结论,这个鉴定结论非常关键,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赔偿的多少。
以案说法
咱举个例子:小王和小李因为点小事吵起来,动了手,小李一拳打在小王的左手上,导致小王左手的无名指近节指骨骨折了,而且骨折断端有移位,当时小王疼得不行,赶紧去医院,医生给做了复位和固定。
后来,小王报了警,公安机关就委托法医对小王的伤情进行鉴定,法医一看病历,再结合X光片,发现小王的无名指骨折确实有移位,虽然经过治疗,但短期内肯定影响手指活动,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种情况就可能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一旦鉴定为轻伤二级,那小李的行为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这可是刑事案件,小李不仅要赔偿小王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如果只是轻微伤,那可能就是个治安处罚,赔点钱了事,您看,这区别大不大?
法条链接
提到这儿,咱就得说说相关的法律规定了,虽然有点枯燥,但这是咱维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面的“致人轻伤”就对应第一款的基础刑)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这个是核心标准,里面详细规定了什么是重伤、轻伤(包括轻伤一级、二级)、轻微伤,关于手指骨折的具体条款,大家可以自行查阅,但记得要结合最新版本,轻伤二级里可能就包括“手一处骨折”(特定情况除外)、“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个是针对轻微伤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无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民事赔偿都是少不了的)
律师总结
好了,说了这么多,给大家总结一下:
手指头骨折了,想知道是不是轻伤,记住以下几点:
手指头虽小,但骨折了可不是小事,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先治病,再咨询专业人士,比如律师,或者及时报警,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用不到这些知识,但万一用到了,咱也心里有数!
手指骨折了,咋区分是不是轻伤?又算几级伤呢?,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咱们先说说,这“轻伤”可不是咱们平时说的“哎呀,就轻轻碰了一下,小伤小伤”那个意思,在法律上,“轻伤”是个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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