膝盖受了轻伤,赔偿问题怎么破?一步步教你办!
生活嘛,难免磕磕碰碰,有时候走路不小心,或者在工作中、运动时,膝盖可能就“挂彩”了,要是伤得重,那肯定得赶紧就医,该咋处理大家都明白,可要是医生说是“轻伤”,比如擦破皮、韧带稍微有点拉伤,或者有点骨挫...
生活中,谁都不想遇到车祸这档子事儿,可真要是不小心碰上了,哪怕只是擦破点皮、扭了下腰这种“轻伤”,处理起来也不能马虎,很多朋友可能觉得,“嗨,小伤,养养就好了,没必要那么麻烦。” 这话可就说早了!你知道吗?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伤”,如果处理不好,后续想找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可能就会因为少了某个“证”而处处碰壁,今天我就来给大伙儿捋一捋,车祸导致轻伤,到底哪些“证”是必须的,又该怎么去办。
第一时间该干啥?—— 报警和报保险,这俩“动作”不能少!
出了事故,甭管伤轻伤重,只要是机动车之间或者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先冷静,然后赶紧报警(122)!警察叔叔会来现场勘查,出具一份非常非常重要的东西——《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这个“认定书”就是划分责任的“尚方宝剑”,没有它,后续很多事情都不好办。
如果你自己有车,也别忘了给你的保险公司打个电话报案,说明情况。
到底要办哪些“证”?一个都不能漏!
等交警处理完现场,或者你已经去了医院,接下来就是“办证”环节了,这些“证”主要是为了证明两件事:一是你确实受伤了,二是因为这个伤你花了钱、误了工。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医疗费票据:
误工证明(如果单位扣发了工资):
其他可能的证明:
如果医生建议需要加强营养,可能需要营养期证明;如果伤情需要后续治疗,医生也会出具后续治疗的建议,这些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这些“证”怎么办?流程和注意事项!
事故现场:
医院就诊:
与对方协商或走保险理赔:
对方不配合,或者理赔不满意,咋办?
如果责任方不配合处理,或者保险公司给出的赔偿方案你不能接受,你手里的这些“证”就派上大用场了!你可以凭这些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虽然是轻伤,但该维护的权益还是要维护。
以案说法
咱们来举个小例子:
案例:老王骑着自行车上班,在一个路口被小李开的小轿车轻微剐蹭了一下,老王摔倒在地,手肘和膝盖擦破了皮,还有些肿胀,小李当时承认是自己没注意观察,因为伤情看着不重,小李提出给老王200块钱私了,老王心想也行,就没报警,结果回家后,老王觉得手肘越来越疼,去医院一检查,发现有骨裂的迹象,医疗费花了1000多,还得休息半个月,老王再找小李,小李却不认账了,说当时已经私了,而且老王的伤说不定是后来自己弄的。
律师分析:这个案子里,老王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虽然是轻伤,但口说无凭,事后对方反悔,老王又拿不出《事故认定书》来证明小李的责任和事故的发生,维权就变得非常困难,如果老王当时报了警,拿到了《事故认定书》,去医院做了检查,保留了所有票据,那么即使小李后来反悔,老王也可以凭这些证据向小李及其保险公司索赔医药费和误工费,这个教训告诉我们,“私了”可以,但前提是双方对责任和赔偿金额没有异议,并且最好有书面记录,更重要的是,对于伤情,不要想当然,及时就医检查并保留凭证才是王道!
法条链接
咱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让大家心里更有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律师总结
各位朋友,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车祸导致轻伤怎么办证”这个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轻伤”不等于“小事”,该走的程序一步不能少,该拿的“证”一个不能漏!
遇到车祸,谁都不想,但既然发生了,就冷静面对,按部就班地处理,这些“证”就是你维权的“武器”和“底气”,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大家,也祝愿大家出行平安,远离事故!如果真遇到复杂情况,自己搞不定,记得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哦!
车祸受了点轻伤,那些证该咋办?一步步教你不犯懵!,本文为公平法务网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生活中,谁都不想遇到车祸这档子事儿,可真要是不小心碰上了,哪怕只是擦破点皮、扭了下腰这种“轻伤”,处理起来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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