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强制执行了到底能拿到钱吗?
大伙儿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一名在维权路上陪大家走过不少坎儿的律师,今天咱们聊的这个话题,估计不少民工兄弟都揪心过——“拖欠民工工资,强制执行了到底能拿到钱吗?”这可不是个小问题,血汗钱能不能到手,往往就看这最后一步了。
说实话,民工兄弟讨薪,那真是一把辛酸泪,从一开始的协商、投诉,到后来的仲裁、诉讼,每一步都不容易,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结果老板还是耍赖不给钱,这时候,“强制执行”就成了咱们维权的最后一道重要关口。
法院都“强制执行”了,是不是就一定能把钱拿回来呢?
咱们得明白,“强制执行”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国家强制力量,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简单说,就是法院出面,帮你去“要钱”,这可比咱们自己去跟老板磨嘴皮子,或者上门堵人要有力道多了。
法院会怎么做呢?他们会去查老板(或者公司)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有价证券这些财产,如果查到有钱,会直接冻结、划拨到法院账户,然后再转给咱们民工兄弟。如果查到有房子、车子,也可能会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用卖来的钱支付工资,这个过程,法院是有权力的,老板想躲,没那么容易!
这里有个关键点,钱能不能拿到,能拿多少,最核心的还是看老板(或者公司)有没有钱,有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就像咱们去河里捕鱼,法院是帮咱们撒网的人,但河里到底有没有鱼,有多少鱼,直接决定了咱们的收获。
如果老板是个“老赖”,早就把财产偷偷转移了,或者公司本身就是个空壳子,账户里一毛钱没有,那执行起来就会比较困难,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使出“大招”,比如把老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咱们常说的“老赖黑名单”),限制他坐飞机、高铁,不让他住好酒店、不让他子女上高收费私立学校等等,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让他去“吃牢饭”,这些措施都是为了给老板施加压力,让他想办法还钱。
强制执行了,不代表马上就能拿到钱,但这绝对是咱们拿回血汗钱最有力的保障。咱们民工兄弟在这个阶段,也不是完全被动等待。
建议参考:
- 积极配合法院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需要你提供一些线索,比如老板的行踪、可能藏匿财产的地方等,咱们知道什么,就尽量提供给法院,协助法院更快找到财产。
- 多关注老板动态:如果发现老板有新的收入来源,或者偷偷买了新车、新楼,一定要及时告诉执行法官。
- 保持耐心和信心:执行案件有时候周期会比较长,尤其是碰到“硬骨头”的老赖,咱们不能因为一时没结果就放弃,要相信法院会尽力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 了解“终本”:如果法院实在查不到老板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能会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处理,也就是“终本”,但这不是说案子就不管了,只要以后发现老板有财产了,咱们随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详细规定了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范围、程序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哪些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制执行”是咱们民工兄弟讨回被拖欠工资的“撒手锏”,但它的效果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咱们要做的,就是在维权的每一步都走扎实,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及时申请强制执行,在这个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主动提供线索,千万不要因为觉得“强制执行也没用”就放弃了这最后一步。法律是咱们坚强的后盾,只要咱们坚持下去,大部分情况下,血汗钱是能够追回来的。咱们民工兄弟挣的每一分钱都不容易,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希望今天的内容能帮到有需要的朋友,有其他问题也欢迎大家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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