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薪还逼我走?工资咋办?别急,律师教你这样要!
老铁们,最近是不是有人正为这事儿愁得睡不着觉?活儿干了,罪受了,到头来老板不仅拖着工资不发,还变着法儿地想让你自己卷铺盖走人,美其名曰“你主动离职,大家都好看”,呸!这叫什么好看?这分明是想耍赖皮,不想给工资,更不想给补偿金!碰到这种“黑心”老板,咱们劳动者可不能就这么忍气吞声了,我就来给大伙儿好好唠唠,遇到这种“被迫离职还欠薪”的糟心事,咱们到底该咋办,才能把属于自己的血汗钱一分不少地拿回来!
咱得弄明白啥叫“被迫离职”,可不是老板随便给你个脸色看,你心里不爽走了就算被迫,法律上的“被迫离职”,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存在一些违法或者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比如不按时发工资、不缴社保、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危及人身安全等等,把员工逼得实在没办法了,不得不提出辞职,这种情况下,员工虽然是“主动”写了辞职信,但法律上是认定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老板不仅要把欠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补上,还得给你经济补偿金!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牢了!
那具体咋操作呢?
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收集证据!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你得有证据证明以下几点:
- 你和公司有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牌、工服、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排班表)、工资条、银行流水(发工资的转账记录,备注“工资”的最好)、同事证言等,越多越好。
- 老板欠你工资:工资条、银行流水(最近一次发薪记录)、与老板或hr关于工资的聊天记录(微信、钉钉、邮件都行,别删!)、欠条(如果老板给你打了欠条,那可太重要了!)。
- 老板逼迫你离职的行为:降薪的通知、调岗到你完全不能接受且不合理岗位的通知、故意刁难你的聊天记录或邮件、取消你的工作权限、不提供劳动条件等等,这些都能证明不是你不想干,是老板把路给你堵死了。
第二步,尝试和老板协商,但要留个心眼。有时候老板可能就是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或者想吓唬吓唬你,你可以先心平气和地跟他谈谈,明确告诉他,欠的工资什么时候给,以及因为他的这些行为,你可能会被迫离职,并要求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过程最好也留个证据,比如录音(偷偷录,别让他发现),或者把协商的结果写成书面东西让他签字。如果老板痛快答应,那是最好;如果他还是耍赖或者打太极,那咱就走下一步。
第三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是比较直接也相对快的办法,你带着你的身份证、劳动合同、欠薪证据这些材料,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和人社局在一起),填个投诉表,把情况一说,劳动监察大队会出面给老板打电话,责令他限期支付工资,很多时候,老板怕麻烦,被劳动部门一介入,就乖乖把钱给了。
第四步,如果投诉效果不好,或者老板还是不给,那就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法律途径了,也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之一,你需要去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请求要写清楚:1. 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XXXX元;2. 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XXXX元(经济补偿金怎么算?一般是按你在这家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仲裁是免费的,别担心花钱。仲裁委立案后会开庭审理,你把证据一一呈上,有理有据地说清楚情况,仲裁结果出来后,如果公司还不执行,你就可以拿着仲裁裁决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第五步,对仲裁结果不服?那就去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委的裁决你不满意,或者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起诉到法院,那你就积极应诉,准备好更充分的证据,让法院来给你做主。
所以你看,老板欠薪还想逼你走,并不是没辙了,关键在于你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千万别觉得“我就是个打工的,斗不过老板”,也别怕麻烦,你的每一分钱,都是你应得的!
建议参考:
- 证据为王:从入职第一天起,就要有意识地保存好所有和工作、工资相关的材料,遇到问题,第一时间想的不是生气,而是怎么固定证据。
- 及时行动:工资一旦被拖欠,或者感觉老板有逼迫离职的苗头,就要开始行动,别拖太久,以免过了时效(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 书面沟通:尽量用书面形式(邮件、微信文字、书面通知等)和老板沟通工作、工资、离职等重要事宜,口头承诺不靠谱。
- 理性维权:别采取过激行为,比如堵门、闹事,那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把自己搭进去,走法律程序,虽然可能慢一点,但最稳妥。
- 寻求帮助:如果自己搞不定,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或者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小编总结:
老板欠薪又逼你离职,这事儿虽然恶心,但咱有法可依,有招可想!千万别自认倒霉,更别被老板的恐吓吓住。保留好证据是前提,协商、投诉、仲裁、诉讼,一步一步来,总有能解决问题的办法,咱们挣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凭啥不要?拿起法律武器,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吧!觉得有用就赶紧转给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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